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湖北武穴市两所中学的鲜肉供应商,因无法及时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司负责人用软件伪造疫合格证明78份,案发后被刑拘。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董某是湖北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7月1日,湖北某有限公司与武穴某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由湖北某有限公司向武穴某有限公司供应鲜肉类货物,用于向武穴市两所中学配送。
在为两所学校配送鲜肉的过程中,因校方要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随每日配送的鲜肉一起送达,董某因其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于是私自使用电脑软件将此前获取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版日期进行修改,前后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计78份。
案发后,被告人董某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已退还违法所得3万元。
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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