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公关】设为“星标⭐”
第一时间收到公关知识
我是海鲜拥护者姚素馨
来自热爱吃喝玩乐的啊嘿哒公关
或许你已经看到了这些内容,标题上有明确的核心信息“4只皮皮虾1035元”。
公关培训时候,我经常说,公关对于传播的理解,很多都是反常识的。今天这篇,聊聊哪怕信息是真的,依然会导致大量的误解。
01
2026年5月5日,一名消费者在小红书发帖曝光前一天晚上在三亚一家餐厅的消费经历:
“4个人点了4只皮皮虾1035,两只中等红花蟹605,关键是消费了1800多还没吃饱”。
消费者配图里有2张单据,可以清楚看到点了什么,数量,单价和金额。
占了1815元消费金额中最大头的“4只皮皮虾1035元”、“花蟹605元”是铁事实,保真。
02
可以看下这份信源的全文。(来自网络截图,当事人账号目前处于空无一物状态)
全文里还有2个重要信息,他们是被网约车司机“推荐”过去的;以及已经打12345投诉了。
核心客观信息之外,内容里还有大量的个人判断。
认为自己中了“圈套”,去餐厅吃饭是“鬼迷心窍”,“被卖了还帮人数钱”,提醒别人“谨记此等经验教训”,“勿上当”。另送配了个大拇哥的“三亚好样的”。
作为公关行业垂直账号,“公众是否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感受,在未经过核实之前,公开发表结论性看法”这类社会话题,不是我们的主业。
我们想要讨论的是,个人非常“真情实感”的内容,真的也好,假的也罢,都会大量传播。
03
这篇内容,几乎具备所有传播要素。
“宰客类”经典款负面 + “4只皮皮虾1035元”的细节型传播点 + “三亚”以前自己作出来的还没洗干净的刻板印象,加上红书现在在旅游类内容上阵地作用,很快传播量就起来了。
落款是5日,其实是在6日凌晨,三亚有关部门就发了情况通报:“5月5日,我们关注到有网友反映我市一海鲜店存在价格过高的问题,我局立即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目前三亚放心游平台已启动先行赔付机制。一旦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官方的主要意思就是,我会好好查,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这种及时回应的做法,在舆情频发时代,也是主管部门已经形成、固定下来的工作状态。
另外,还有一个“三亚放心游平台已启动先行赔付机制”,后面也会单独说的。
04
6日白天,媒体开始跟进,首当其冲的是都市类。对,就是公关肯定熟悉的极目、红星。
在“找企业”方面,财经类媒体有祖传优势。但在“联系当事人”方面,我一直觉得都市类媒体更有才华。
极目新闻采访到了当事人,餐厅工作人员,市监工作人员。3线交叉。
极目在媒体报道层面补充了一个当事人自己在社媒反复提及的点“误以为菜单上标注的756元是每公斤的价格”。
而餐厅一名工作人员强调“大号的皮皮虾价格就是700多元一斤”。
下午,红星新闻也发了采访,消费者表述增加“生蚝端上来后,他们发现是臭的”,以及结账时,经过消费者提醒才把生蚝费用去掉。
这种描述,客观上肯定有加重“这家店不怎样的”的印象。
极目和红星围绕这个事件,陆续还有多篇内容发布,后面会再说明。
05
这些内容发出之后,网络舆情会呈现怎样的状态,应该不难猜吧。
觉得“贵”、“天价”、“抢钱啊”。
对于三亚出现的“这种状态”见怪不怪。
指出拉客的司机能得到抽成。
以及喊话严惩。
06
开头其实已经提说,信息本身“为真”,大家对于信息的理解,就一定是正确的吗?
“4只皮皮虾花了1035元”,非常容易让人觉得是“有问题”的“天价”,并且直接关联“坑人”、“宰客”等意图。
如果我说,看到“4只皮皮虾1035元”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多大的皮皮虾”,你同意吗?
按照逻辑,来盘一下。
“4只皮皮虾花了1035元”有2种状况是异常的。
1)端上来的东西缩水。1035元,应该给你100只皮皮虾,结果只上来4只。
2)疯狂抬价。4只皮皮虾,应该要不了100块,硬卖你1035元。
但,“4只皮皮虾1035元”也可以是正常情况,只要虾足够大,或者足够好,或者足够稀有。
07
只要意识到不能在缺少“多大的皮皮虾”这个关键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判断,那么要知道虾有多大,也并不太难。
1)4个人吃饭,点4只皮皮虾,就是一人一只这么点的。
这样的,你会跟老板说来4只吗,老板不抽你吗?
我们摸着良心说,皮皮虾按照一人一只的点,你觉得至少得是多大的?
2)其实就有写分量的呀。
消费者拍的图片里,4只虾的重量是0.685公斤,也就是171.25克一只虾。
我昨天在办公室问过了,大家对数字没概念,换算一下,接近3两半一只虾,就是一斤虾只有3只。
还不明确?盒马卖的皮皮虾,一斤有20-25只。餐厅里的一只,顶盒马卖的7-8只。
凭良心说,这家餐厅给的,不是“小臂那么长”款,甚至不太值得拍照发朋友圈嘚瑟,但也绝对不是平时点的小虾。
3)多翻翻的话,也可以看到消费者发出来的配图。
08
上面这段关于“多大的虾”的还原描述,你应该没在别的地方看过,我们也没翻到有人写过。
另外一则我认为有价值的信息,是5月8日中午12点,由红星发的,他们采访到了事件的另外一方,也就是餐厅这边。
3个核心信息,其实都很关键:
1)店内装有26个监控,从捞海鲜到上桌,全程都有监控录像。(这主要是防止掉包)
2)海鲜是有政府指导价的,超过指导价,后台报警器就会报警。(这主要是做价格限制,防止出现“天价”)
3)捞完海鲜也会当着客人的面过秤,客人签字确认都没问题后才会做菜。(主要是保障知情权)
“顾客若觉得价格超出承受范围,当时可以退掉。”
这些信息补充之后,你对于“4只皮皮虾花了1035元”的看法,有改变吗?
09
结合几个信源,我可以再详细地进行一轮说明。
消费者点的品种,叫做泰国濑尿虾(泰虾),进口货,三亚卖这个的也不多。
这家店里的泰虾,进货价480元/斤,叠加低流通高损耗,做熟了卖给顾客是756元/斤。
三亚海鲜排挡海鲜品现在严格实行“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
对于进货单价为300元以上的虾类,其差价率为60%。翻译一下,卖出去的时候,最多上浮60%。
按照480元/斤的进货价计算,480X1.6=768元。
涉事餐厅卖的756元/斤,没到“上限”,这个层面上是合规的。
注意,你依然可以认为756元/斤“很贵”,“谁吃得起啊”,但餐厅卖这个价格,是合法合规的。
换句话说,你可以“不买”,但是卖这个价格的餐厅“没错”。
10
本来,我想等到三亚市监的新声明出来再出文章的。毕竟盘声明才是我们的主业。
到现在还没看到。
而关于价格部分的调查,其实在5月7日就完成了。
根据红星新闻的报道,5月7日,该消费者收到三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短信回复,“相关海鲜售价未超出调控价格”。基本上就是说价格没有问题。
至于司机是否有回扣,餐厅是否涉存在商业贿赂,似乎还在调查。
盲猜,这声明是不是还在审啊。现在相关部门也很谨慎,毕竟一个不小心也被骂得狗头喷血。
这里,“未超出调控价格”的说法,虽然完全有依据,但也等于承认三亚就是这个物价,而且是“被允许”的,对于整个旅游业和形象的影响,不好判断。
另外,还有一个隐藏原因,也是我们没想到的。
11
主管部门没有声明出来,舆情出现反转,也是因为这个隐藏原因:涉事店主,人没了。
报道引用的都是“店主老板表弟刘先生(化姓)称,表哥之前就有基础病,在此事发生前已脑出血,身体不行,5日得知此事没多久后就去世,年仅43岁,家中还有妻子和两个孩子。”
不仅人没了,“店铺近日收到多起威胁电话,之后也不打算继续开业了。”
多说一句,这个事件中,投诉的消费和卖海鲜的商家不一定有问题。但打电话威胁别人的人,不管有没有误解,都应被好好治治。
12
舆情于是又扑向了发帖子的当事人。
典型的两级舆情。两拨人的本质是完全一样的。
13
再单独说一个概念“先行赔付”,是同样的“真信息,但容易误会”。
三亚在旅游行业的名声,大家也都知道。为了让消费者放心地来,三亚搞了一个“三亚放心游”的东西,强调“3分钟受理、30分钟处置、1天内办结”。发过新闻稿的。
这次皮皮虾事件发生后,也用了这套系统来处置。所以,5日官方通报里会有“三亚放心游平台已启动先行赔付机制”。
但在消费者的口述里,“没收到退款”,“先行冻结赔付的款项已经划走了,我们也没要这个钱。”
对不上了吧,因此我们去认真翻了规则。
14
“先行赔付”,在你的印象里是什么意思?
问得再具体一点,已经“启动先行赔付”,钱回到消费者手里了吗?
按照平时网购东西退货的经验,“先行赔付”一定是钱已经回来的了。
但,“三亚放心游”的“先行赔付”不是这个意思。
“先行赔付”的前置条件,是有一个各级政府出资的资金池,一旦出事,拿这里面的钱先赔给消费者,然后平台再跟商家“算账”。
不过,不是所有商户都在“先行赔付”范围内的。
举报在范围的商家,是怎么操作的呢?
在“三亚放心游”界面一通填信息之后,完成初步核实,会有出现一笔“处于冻结状态的赔付金”。
这就存在理解难度了:因为没出调查结果,这笔“处于冻结状态的赔付金”,消费者(投诉人)是拿不出来的。拿不出来的“处于冻结状态的赔付金”,算是“先行赔付”了吗?
流程继续往下走,投诉成功(商家有错),这笔“处于冻结状态的赔付金”,会出现一个“提现”入口,钱到消费者手上。
投诉不成功(商家没错),这笔“处于冻结状态的赔付金”就会解冻,会变成“退回”模式。
看这张截图可以更明确,5月5日11点多,冻结了投诉的1815元。5月7日9点多,“退回赔付金额”。没赔。
5月9日早上9点红星新闻再发报道,消费者表述,三亚相关部门“也询问过要不要先把钱打给他们”,但他们拒绝了。
这就有点……有规则的话,还是按照规则来吧。
15
我不认为发帖的消费者是有什么特别目的。我也相信他说的举报不是钱的问题,“钱我们没收,也不会收,因为重点压根就不是钱。
“如果我们是‘白食客’,早就拿钱删除视频私了了,不会顶着那么大的压力还在这里支持官方,等待官方答复。”
经常看到企业发公告里,或者创始人的表述里,对于公众发东西分什么“善意”、“恶意”。
我就问问,这个消费者发贴,是恶意的吗?是瞎说的吗?是博流量的吗?
当事人的账号,现在已经寸草不生了。
16
我要说的,还是已经反复说过的,公关不要对传播的“触达”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
信息传播过程,碎片化的“真”信息,可能比假信息,更容易产生误解。
自古,有一大堆成语告诉我们这个道理:盲人摸象、管中窥豹、断章取义、东鳞西爪……
我们很多推文,都在需要用6000字、7000字,甚至上万字来做叙述,因为信息的“完整性”,才是消除误解的命门。
但是,传播中最容易丢失的,不是“真实”,而是“完整”。
做公关一定要明白,碎片的“真实”,其实还挺容易做到的;大量完整信息呈现,才是难如登天。
其实,没人可以说他得到的信息是完整的。
17
公关最怕的,是碎片的“真实”。
因为是真的,所以连举报都举报不了。
因为是不完整的,会触发大量误解。
如何更加完整地呈现信息,前阵子有个解法就是“长播客”,一堆想要说说明白的人排队上节目。
不要忘了,这些长播客传播量最大的,还是“切片”。
18
企业传播经常用的,也是碎片的“真实”。
“零添加”了解一下。
上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