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卢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以更高水平法治护航乐山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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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龚启文 摄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赵迎春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黄平林,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文甦出席。

会前,卢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法治乐山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卢军在讲话中指出,去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我们要深刻认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法治乐山建设正确方向。

卢军指出,“十四五”时期,市委扎实推进法治乐山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当前,乐山正处于全面实施“十五五”规划、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更好发挥法治保驾护航、引领保障、基础支撑、定分止争的作用。

卢军指出,要提高法治保障水平,聚焦产业攻坚、环境优化、创新驱动,以法治护航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提升立法工作质效,突出科学立法、强化立法监督、完善立法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制度体系,夯实良法善治制度根基。要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科学决策、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要全面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增进民生福祉,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卢军强调,全面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协同配合、整体发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乐山。

会上,部分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管局作交流发言。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有关市领导,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主任和乐山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驻乐机构、在乐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

(乐山市司法局 乐山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