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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蒲公英Our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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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05月08日,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发布了《重组胰岛素类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点内容
1、关于生产用菌株(细胞株)的构建,申请人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其目的基因、表达载体、宿主菌(细胞)的来源等详细信息,申报资料中需要完整、详细说明工程菌株(细胞株)和各级种子库(细胞库)的构建过程与检定结果。
2、化学分子修饰物若为脂肪酸链(包含连接子),应加强起始物料控制确保其质量可控。若脂肪酸链以活化酯(如NHS 酯)形式投料,因其直接影响修饰反应效率,应结合物料暂存情况控制其水解程度。
3、若一种关键生产用原材料存在多个供应商,应充分研究比对不同供应商来源的原材料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并开展充分的可比性研究。
4、发酵工艺控制方面,需建立多层次的过程监控体系,包括实时监测并记录溶氧、pH、温度、转速及通气量等物理参数;针对不同的表达系统,应采用适宜的方法评估细胞生长与代谢状态(如定期检测活细胞密度、细胞存活率及关键代谢物浓度或检测 OD600、测定湿菌体/干菌体重量等);通过取样分析目标蛋白的表达量、活性及与发酵流程相关的关键质量属性(如聚集体比例、宿主蛋白质残留);并严格执行外源因子污染防控措施。
5、对于涉及多步酶切的复杂工艺,还需系统评估步骤间的衔接条件及中间产物的稳定性。
6、对于双时相预混胰岛素类产品,建议先将原料药混合、溶解,再根据等相点研究结果添加硫酸鱼精蛋白,制备成均一的双时相预混制剂。此外,需重点关注其相分离行为、再分散性及给药剂量均一性等特性控制。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药审中心组织修订了《胰岛素类产品生物类似药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形成了《重组胰岛素类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版)》(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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