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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晋财经汇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连发四张行政处罚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162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警告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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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行为,被罚16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显示,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此次暴露三大核心违法违规问题。

其一,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其二,违规跨省承保责任险业务。

上述两项行为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监管部门据此对该公司罚款16万元。

时任分公司非车险部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张某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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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严重的是,该分公司还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重大违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46万元罚款。

时任分公司总经理张某平对此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2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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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工商信息显示,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业务覆盖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多个核心板块,是阳光保险集团在山西省布局的核心财产保险分支机构。

但从监管公示信息来看,其近年来内部合规风险频发、内控管理薄弱的问题持续凸显。

02

下属分支机构五年被罚超10余次

本次162万元大额罚单并非个例,梳理2021年至今公开监管信息可见,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下属各地市中心支公司、县域支公司累计被监管处罚超10余次,违规行为贯穿财务核算、业务开展、渠道管理等。

2026年1月,阳光财险大同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左云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违规,分别被罚款10万元、6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警告并各罚款1万元。

2025年11月,阳光财险忻州中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处16万元罚款,多名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2025年7月,阳光财险阳泉中支因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处以10万元罚款,2名相关责任人被同步警告并处以3万元、1万元罚款。同月,阳光财险吕梁中心支公司因同一原因,被罚27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

2024年3月,阳光财险晋中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20万元,时任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3年8月,阳光财险临汾中心支公司因涉刑案件发生后,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被罚款40万元。而在此前,临汾中支时任新渠道部门经理路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阳光财险临汾中支车险保费超53万元非法占有,后被判职务侵占罪。

纵观近五年处罚记录,阳光财险山西系机构违规类型涵盖财务造假、虚列费用、套取费用、违规展业成为高频违规事由,主体覆盖省级分公司到地市、县域基层分支机构,反映出公司内控管理明显漏洞。

财务资料真实完整、依规使用备案条款、合规开展区域经营,是行业监管的底线要求,也是保险机构稳健经营的核心基础。

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此次叠加多项违规、合计被罚162万元,且高管、部门负责人双双被追责,既是对其长期合规缺失的严厉惩戒,也为区域保险行业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