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没想到你们特地到我家里来,既讲清了法理,又体恤我的难处,太暖心了,非常感谢你们!”5月6日,79岁的老医师关某某接过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书,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经营个体诊所的关某某,为方便患者服用,擅自将阿替洛尔、氢氯噻嗪、卡托普利按比例研磨成粉,制成降压药销售给何某某等7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318元。经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行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关某某患有多种疾病、身体孱弱、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院履行接受讯问等法定程序。承办检察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打破“坐堂办案”传统模式,主动上门履职,将文书送达、笔录制作等办案环节搬到老人家中。
因关某某法律意识薄弱,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释法说理,详细讲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意见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法律规定,同时结合该案说明“初衷向善不等于行为合法”,明确擅自违法制作降压药可能对患者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危害。最终,关某某彻底认清自身错误,主动坦白全部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关某某的身体状况,检察官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完成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以柔性举措传递司法温情。
综合全案考量,鉴于关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已满75周岁、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承办检察官经请示批准后,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再次上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叮嘱其今后要恪守法律底线、依法行医。
小案不小看,温情暖人心。此案的办理,既严守司法公正底线、依法履职尽责,又聚焦老弱特殊群体,以上门办案、精准释法的柔性举措,实现了法理与温情的有机融合,用实际行动让司法温度直达群众心中,诠释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吉林日报社出品
作者:韩玉红 通讯员 刘鸿雁
策划:韩雪洁
执行主编:于悦
编辑:韩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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