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是个“硬核”老太太。
当年在井冈山,她跟毛主席吵架的事儿,到现在还被人拿出来说。
那时候贺子珍怀孕走不了路,毛主席让曾志帮忙照顾。
曾志当场就顶回去:“我有我的工作,哪有时间伺候她生孩子!”毛主席也急了:“就是要你照顾!”“就是不照顾!”两人像小孩一样顶牛,顶到最后才搞清楚——毛主席说的“照顾”就是多关心一下,不是让她天天伺候。
曾志这才松了口气:“我跟子珍本来就是好朋友,你不说我也会照顾的。”
后来她确实把贺子珍照顾到生产完才离开。
就凭这一件事,能看出来她是个直来直去不藏着掖着的人。
她革命资历老,但从来不摆谱。
井冈山时期就在毛主席身边工作,长征、抗战一路走过来,立过不少功。
建国后主要是在地方任职,当过广州市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委委员,踏踏实实干了一辈子。
毛主席跟她关系亲近,她也是少数几个敢喊“老毛”的人。
建国后她只要去北京出差,总要去毛主席那儿坐坐,聊聊天说说心里话。
但她对自己小孩,狠得让人心疼。
她第一个儿子石来发,1928年生下来才26天,碰上敌人围剿,只好托给一个副排长寄养。
解放后好不容易找到儿子,发现他8岁就没了养父母,一路要饭活下来的。
按理说找到了就该留在身边吧?她确实把儿子接到广州过了一段时间,结果石来发主动说要回井冈山。
有两个原因:一是分了田地,他知足;二是外婆年纪大了,他要报恩。曾志听完居然支持了。
她后来跟人说,儿子自食其力、尽其所能,她觉得光荣。
她把自己省下来的工资寄回去补贴儿子,但从不用自己的权力替他铺路。
儿子也争气,一辈子在井冈山老实种田,从不炫耀母亲身份,还教育自己的孩子:生活靠自己争取,烈士家属不能给烈士丢脸。
她晚年住在北京郊区一栋普通的单元楼里,沙发上的毛巾洗到褪色还破了好几个洞,舍不得扔。
每天早上自己拎个布袋去买菜,来回走好几个小时,说是当锻炼。
平时吃青菜,肉留着待客才吃。
组织上分给她离天安门很近的四合院,她主动交出去了,说自己一个人住那么大干吗。
1998年6月21号,曾志去世。
女儿陶斯亮整理遗物时翻出一封信,是老太太生前写的遗嘱,看完眼泪当场就下来了。
信上说:死后不开追悼会,不要遗体告别,家里不设灵堂,京外的家人不用来奔丧,北京任何战友都不要通知。
遗体送医院解剖,有用的留下,没用的火化。
骨灰一不搁八宝山,二分了两处——一部分埋在井冈山一棵树下当肥料,另一部分埋在广州白云山有手印的那块大石头下。
不要搞什么仪式,静悄悄的,三个月后再发讣告,只发消息,不写生平。
除此之外,遗物里还有八十多个信封,全是她这些年攒下的工资。
每个信封上绑了一张纸条:“这些钱是组织发给我的工资,除去生活上的花费,其余全部在这里。
请转交给老干局,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告诉组织,这些钱,都是干干净净的。”
骨灰是依着她无声洒进泥土里的,而那八十多个信封的厚实感,久久留在女儿手上。
一个从井冈山烽火里走过来的女红军,当了半辈子干部,走后没给儿女留一分钱遗产、一间房。
可她留下的东西,比房子和钱沉得多。
她走的时候静悄悄的,连个讣告都压了三个月才发。
可你要是现在去井冈山那棵树下看看,去白云山那块石头前站站,或许还能感觉到——有个人,把自己从头到尾,都还给了这片土地。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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