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昌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心存侥幸的马某一步错、步步错,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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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马某正在某理发店工作。这时,马某的亲戚(另案处理)找到他,请求“帮忙”在游戏里刷脸认证以绑定微信。马某怀疑亲戚在盗取他人游戏账号,但抱着“刷脸认证又不犯法”的想法,马某没有细问,而是在对方的指引下进行刷脸操作、认证微信号、换绑微信钱包。

在马某的“帮忙”下,其绑定的某竞技手游游戏账号及账号名下的充值点券被盗窃,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4月,马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经核实,该游戏账号名下有953410点券,折合人民币9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该游戏账号发还给被害人。2025年5月,马某家属赔偿被害人3000元,并取得谅解。

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以从宽处理。最终,乐昌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刷脸认证并非简单的“点头眨眼”,而是法律意义上的身份确认行为,意味着行为人明知并自愿同意当前操作——无论是实名认证、绑定账号,还是开通支付权限。一旦刷脸通过,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即便本人未直接操作,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郑重提醒:切勿随意配合他人刷脸认证!面对陌生链接、非正规平台的验证请求,务必提高警惕,问清用途、核实身份。

文字:廖攀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刘诚

责编:罗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