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蓝字 关注我们
谭浩俊
文章首发于“谭浩俊”,欢迎大家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转发。公众号及其他平台转载请在后台留言
据中国侨网5月8日报道,一个中国短剧剧组在泰国清迈某县一处住宅内拍摄时被警察查处,8人被逮捕。
据泰国头条新闻报道,泰国旅游警察接获举报称,有一群中国人在清迈府某县的一处住宅内秘密拍摄电影,遂组织调查人员前往突击检查。调查人员发现,该剧组由中国籍工作人员和泰国籍翻译组成,以当地知名旅游景点作为取景地,但无法出示合法的拍摄许可文件,也没有政府人员到场监管。
另外,这些涉案中国籍人员均以游客身份入境,没有在泰工作的相关许可证。
可以肯定,消息发布后,中国驻泰国使领馆一定会出面,协调此起事件,在不违反泰国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中方人员的影响。泰方也会依据中方人员的行为,做出符合法律的处理。
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是拍个短剧嘛,泰国方面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把8名中方人员逮捕吗?
我要说的是,有这种想法的人,早晚也会像8名被捕人员一样,遭遇类似现象。到时候,可不要后悔。
要知道,不管是谁,只要出国,也不管是工作、学习、考察、交流,包括旅游、探亲,有关方面、组织者、旅行社等,都会明确告知,要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要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能随意发表言论。尤其是到国外有具体活动的,更要非常详细地了解所在国的各种规定和制度,不能有任何散失。否则,就有可能触碰红线。
那么,8名到泰国拍摄短剧者,有没有对泰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等进行了解呢?为什么会触犯泰国法律呢?
殊不知,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北京人在纽约》剧组,因为对美国的相关制度情况不是太熟悉,就因为在美国的银行提取了10000美元现金当小费,就被美国FBI调查,最后使馆出面协调才将事件处理好。原因是,在美国提取10000美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报批,否则,就会被认为可能向公务人员行贿。
《北京人在纽约》剧组身上发生的事,可以认为在当时的环境下,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不会想到,也不大会了解,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也可能没有考虑到,没有向剧组发出警示。
但是,改革开放已经近50年,中国人出国也早就成了家常便饭。尤其是经常出国的人,早就应当对出国需要注意事项了如指掌。那么,8名拍摄短剧者,都在赴泰国前做了什么功课呢?按照剧组制片人兼演员魏某所言,他们这次去泰国拍摄短剧,并非突发奇想,而是有备而去。
既然有备而去,难道连泰国2008版的《电影与视频管理法》也不知情吗?也没有任何了解吗?也没有请法律界人士答疑解惑吗?而且,拍摄短剧不像拍摄小视频和照片,是一种工作状态。既然是工作,就得具有泰方提供的工作证。
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短剧拍摄组,是啥功课也没做,啥情况也没了解,更别说泰国的法律、泰国的规定、到泰国需要遵守的规矩了。
如此一来,在泰国被逮捕,也就非常正常了。这应当不是无知,而是无敬畏,是平时习惯了,以为到了国外也能像国内一样,想怎样就怎样。
实际上,在国内拍摄短剧什么的,也是要有所敬畏的,不是可以随便乱来的。譬如在喜马拉雅山脚下放烟火、在禁行的无人区和保护地带拍摄照片与视频等,都是无敬畏的表现,是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8名拍摄短剧的中国公民,这一次应当算是受到了一次不小的教训了。到底会以怎样的结果回国,还要看使领馆的协调情况。不管怎么说,处罚是肯定跑不掉的。回国后要不要给予处罚,也是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考虑和思考的问题。譬如,对8名人员做出一定期限内不能出国出境的限制,纳入个人征信等。
通过此起事件,我们也建议有关方面,能够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出国人员的教育,尤其是涉外方面的规定,要更加重视,要加强宣传。同时,对在国内的拍摄等,也要出台更加严厉而规范的制度、规定、规范,特别涉及无人区、重点保护地带等,要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不然,也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
今日头条 | 搜狐 | 一点资讯 |
新浪头条 | 大鱼号 | 雪球 |
百家号 | 东方财富 | 智云平台 |
京东金融 | 小红书
作者|谭浩俊
微信|thj19881007
微博|谭浩俊微财经
视频号I浩言俊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