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26年5月刚披露的江西上高“公安窝案”:公安内鬼勾结境外人员,把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当提款机,每条银行账户信息卖1000元,涉案60余万元。

一、案件核心(江西上高,2023年)

主谋:福建无业人员王某甲(39岁)。

内鬼团伙:- 晏某:上高县公安局负责人(分赃≥13万元)。

陈某:派出所副所长(冒用同事数字证书,分赃3万元)。

左某甲: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违规止付27个账户,分赃6500元)。

吴某甲:干警(轮班查询,分赃2000元)。

二、操作流程

1. 王某甲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接收“客户”的银行账号。

2. 内鬼用公安数字证书登录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账户冻结/止付状态。

3. 结果回传给王某甲,每条收费≥1000元,按比例分成。

4. 左某甲额外违规操作27笔账户止付,帮客户“洗白”资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涉案数据(2023.5.9–6.2)

非法查询:180余条银行账户信息。

违规止付:27条账户。

非法获利:王某甲支付60余万元“好处费”。

四、判决结果(2026.1.28,丰城法院)

王某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10万元(已自首退赃)。

晏某、陈某、左某甲:同罪,分别判刑(刑期未完全公开),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五、危害与背景

危害:泄露反诈核心数据,帮诈骗/洗钱团伙规避冻结、转移赃款,直接削弱反诈成效。

根源:公安数字证书管理不严、权限滥用、内外勾结、利益输送。

六、同类案例(近年)

福建“90后”民警:云搜平台查询8.8万次,卖5000条信息,获利5万元,重判。

北京警长:查5万余条犯罪记录牟利,判4年。

七、一句话总结

反诈平台成“内鬼”提款机,公权私用、内外勾结,每条信息千元叫卖,涉案全员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