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翻修家中宅基地,竟想出藏匿现金、谎称40万巨额钱款被盗的荒唐招数。近日,邓州市公安局快速侦破一起因建房引发的谎报警情案件,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因虚构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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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邓州市彭桥镇村民周某某向警方报案,声称其存放在家中的40万元现金不翼而飞。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事关群众财产安全,接警后,邓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抽调刑警大队、刑科所、侦查中心及彭桥派出所精干警力,迅速组建专案组,火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抵达现场后,侦查民警细致提取了案发现场的各类痕迹物证,并调取了周某某家及周边所有监控视频,对可疑人员、可疑轨迹进行逐一排查,然而,经过大量细致的排查与走访,警方未发现任何盗窃作案的异常线索。

在后续询问中,当民警围绕40万元钱款的具体来源展开核实时,周某某的叙述愈发可疑,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警觉。经查,周某某近期将一笔尚未到期的14万元定期存款提前取出,仅利息损失就达两万余元。面对民警询问,他辩称,提前支取存款是为了将这笔钱与自己另外持有的26万元现金合并,全部用于家中宅基地翻修。但当民警进一步追问“丢失的26万元”的具体来源、存放细节时,周某某却言辞闪烁、语焉不详,无法作出合理说明——而事实上,这笔所谓“丢失的26万元”根本不存在。

更不合常理的是,周某某在尚未做好任何建房前期准备的情况下,甘愿承担数万元利息损失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其行为本身就存在诸多疑点。此外,在民警对其近期活动轨迹、社会交往情况展开核查时,周某某又以“记性不好”“记不清了”等借口百般推脱,拒不配合警方调查。周某某的一系列反常举动,引起了市公安局副局长贺涛、刑警大队大队长马哲的高度关注和怀疑,判断该案可能存在谎报警情的嫌疑。

在局领导的指示下,办案民警胡志强、张岩等人果断调整侦查方向,将调查重点从外围排查转向报案人周某某本人,加大对其的询问和政策宣讲力度。最终,在民警耐心的释法说理、政策教育以及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周某某向警方如实供述了其虚构警情的全部实情。

原来,周某某因担心后续盖房过程中会遭到他人阻拦,便荒唐地萌生了“把事情闹大,引起公安和政府重视”的想法,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在村组内制造影响,为自己顺利建房“铺路”。为了让谎情显得真实可信,让警方相信“丢失的现金”确有来源,他不惜承担高额利息损失,提前支取了14万元定期存款,并将这笔钱悄悄藏匿于自家院子的地下,随后编造了40万元现金在家中被盗的假警情,上演了一出“自导自演”的闹剧。

在周某某的现场指认下,办案民警在其家院子地下成功起获了被藏匿的14万元现金,至此,这起虚构的“40万元现金被盗案”真相大白。

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因虚构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已被邓州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110报警电话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不容任何形式的浪费和滥用。谎报警情不仅会浪费大量警力、物力资源,更可能延误对真正处于危难之中群众的救助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对于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源自:平安邓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