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提取公积金业务
即日起开通线上办理渠道
你只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PC端
或“浙里办”App手机端
(含“浙里办”支付宝、“浙里办”微信小程序)
便可进行自助办理
每年可提取1次
近日,杭州发布公积金新政,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便包含了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具体事项如下:
缴存职工当年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在房屋持有期间,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余额。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对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
△千库网版权图片
家庭名下有多套房屋的,可自行确定其中一套办理提取,缴存职工的父母、子女不支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二手房须确权后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的实际物业费支出(含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每年限提取一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当年未办理提取的不再补办。资金性质同时存在公积金补贴的,先取公积金补贴账户余额再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如存在多个个人客户号的,目前暂不支持线上办理,须至线下网点提取。
支付的物业费由缴存职工及配偶如实申报或提供发票确定。未如实申报的,按规定记载其失信记录,限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千库网版权图片
例如
缴存职工老张在富阳名下有2套自住住房,住房A为老张婚前购买,物业费为每平方米3元(含物业服务费、能耗费),面积90平方米;住房B为夫妻双方共有,物业费(含物业服务费、能耗费、车位管理费)为每平方米5元,面积150平方米。
按照每年仅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申请提取1次,夫妻双方决定提取住房B支付的物业费。
具体计算:5元/平方米×150平方米×12个月=9000元,故可提取金额为9000元。如老张提取住房公积金6000元,其配偶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3000元。
如何办理
电脑端口
首先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个人登录”后。
选择“富阳区”—“部门服务”—“公积金富阳分中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事项办理。
△公积金富阳分中心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后,根据提示填写内容,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中选择“杭州市/富阳分中心”。需注意的是,除“房屋地址”“物业费支出金额”“收款银行”“申请提取金额(元)”“开户账号”“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外,其余信息均为系统自动反显且不得修改。填写完成且通过系统核验的,可点击“下一步”。
进入上传材料环节,按提示的材料名称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再点击“下一步”。
进入“信息确认”环节,最终确认无误,系统核验成功处理的,将按“申请提取金额”转账至页面填报的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手机端口
首先打开“浙里办”App,找到“公积金”—在“公积金提取”中选择“购买自住住房”。
在“情形选择”页面,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缴存地区”选择“杭州”,再选择“申请人与购房人关系”并点确定。
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后,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房屋地址”,录入“物业费支出金额”“收款银行”“申请提取金额(元)”“开户账号”“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其余信息均为系统自动反显且不得修改。
填写完成且通过系统核验的,点击“下一步”后,按提示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再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
最终确认无误,系统核验成功处理的,将按“申请提取金额”转账至页面填报的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来源:富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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