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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太白县法院执行局精准出击、快速响应,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有效线索,成功拘传长期拖欠子女抚养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并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决定,以强力执行彰显司法权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张某与前妻于2022年8月经太白县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张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抚养费1000元。但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仅支付少量费用,长期拖欠抚养费拒不履行,导致孩子的生活、学习保障受到影响。无奈之下,张某子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太白县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心存侥幸、刻意规避,既不支付抚养费,也未按要求如实申报财产,以消极态度对抗执行,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挑战司法公信力。

执行干警将张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严肃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然而张某仍态度消极、拒不悔改,既未履行支付义务,又存在拒不申报财产行为。经法院核查,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拒不申报财产,依法应予惩戒。

为捍卫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太白县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目前,张某已被移送宝鸡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是太白县法院深入推进“执行攻坚”、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有力举措。长期以来,该院聚焦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足用好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障碍。

下一步,太白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紧盯民生关切、严惩失信行为,以高效、强力的执行举措,推动生效法律文书落地见效,把当事人“纸上权益”真正转化为“真金白银”,以司法担当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王泉龙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