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津南区发布“关于对《津南区民政局进一步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对养老机构等给与补贴,包括:

  • 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组织评估合格的,给予每张床位0.6万元—1.5万元建设补贴。

  •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经服务质量评估合格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或300元不同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 由社会力量新建、闲置资源改建、小区配套配建的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和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经评估验收合格的,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建设补贴。

  • 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提供每人每天5元的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

  • 支持在岗养老护理员参加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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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民政局进一步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老年群体急难愁盼与产业发展需求,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民发〔2025〕66号)、《天津市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4〕9号)和《津南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工作举措如下。

一、多措并举鼓励养老机构发展

(一)鼓励支持新建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机构,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组织评估合格的,给予每张床位0.6万元—1.5万元建设补贴。

(二)支持养老机构日常运营。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品牌化运营,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评估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鼓励其拓展康复护理、医疗照护、认知障碍照护等专业化服务,构建“机构服务+衍生消费”的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综合床位险,增加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经服务质量评估合格的,根据收住老人自理情况,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或300元不同标准给予运营补贴。鼓励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相应补助,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额外为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

二、分级分类推进社区养老服务

(一)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积极培育和引进专业运营机构,提供助医、助浴等多样化服务项目,持续完善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由社会力量新建、闲置资源改建、小区配套配建的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和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经评估验收合格的,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于正式运营并评估合格的,按照“分档补贴”方式给予每年不超过12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优化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社区食堂+助餐”“餐饮企业+助餐”“物业企业+助餐”“外卖平台+助餐”等方式参与运营老年助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提供每人每天5元的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企业采购设备,改善经营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三、发展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一)创新“智慧+”养老新模式。充实完善“智慧民政”平台,发布“养老服务电子地图”并及时更新,持续优化老年人服务专区,整合机构、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提供“六助”服务预约,助力企业精准对接老年群体需求、拓宽服务渠道,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与供需高效配置。

(二)常态化推广银发经济消费。持续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养老产品消费季”“孝老爱老”购物节等活动,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推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积极开展适老化“焕新”活动,支持区内相关优质养老企业积极参与,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助力养老领域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相关企业参与老年用品展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老年用品产业发展。

(三)深化老年用品推广运用。积极推广适老化产品,在养老综合体、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养老机构等场所,搭建适合各类家庭使用场景下的适老化产品体验区,每个镇街至少一处,提供展示、科普、评估、配置、租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帮助企业开展适老化产品宣传和推广,引导老年人试用、购买或租赁。支持康复辅具、老年智能家居产品等制造企业,积极申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四)培育旅居养老服务市场。整合区域内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及乡村资源,设计适老化旅居路线,推出“短期托养+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的旅居养老产品。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链动资源,探索建立“旅居养老联盟”,激活老年文旅消费市场。

四、强化银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

(一)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联合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为企业输送高质量人才。支持在岗养老护理员参加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养老服务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给予企业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提升岗位吸引力,为银发经济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二)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银发经济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搭建常态化银企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协助有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大融资支持。

五、其他事项

本举措由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本举措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如遇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调整,则从其规定。

来源:天津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