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文社5月10日报道,“帕查拉·纳里帕坦”指出泰国在《贷款法令》下的能源转型机遇,同时建议政府立即采取三项措施,是时候认真改革能源结构了。
2026年5月10日,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帕查拉·纳里帕坦就泰国根据《2026年关于授权财政部贷款以解决能源危机影响并推动国家能源转型的紧急法令》(《贷款法令》)进行的能源结构调整发表看法:泰国的能源价格高于本地区多个国家,并非因为资源短缺,而是因为过去时代设计的结构仍在已完全改变的世界中运行。飙升的电费、因地缘政治而波动的油价以及对泰国湾天然气逐年下降的依赖,都是明确的信号——是时候认真改革了。
泰国并非能源资源匮乏的国家。越南几年前才开始发展,却已成为东盟最大的太阳能生产国,而泰国作为区域中心,拥有更优越的潜力和地理位置。问题不在于资源,而在于缺乏竞争机会的结构。帕查拉进一步指出,全球正在竞相吸引未来产业的投资。乐高宣布投资10亿美元在越南建设全球首家碳中和工厂,100%使用太阳能。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清洁能源的能力已成为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
2023年,越南成为东盟最大的太阳能生产国,证明了能源转型可以迅速发生,但成功也伴随着昂贵的教训。以补贴驱动的快速扩张暴露了规划和财务可持续性的漏洞。越南电力集团(EVN)承担了沉重的财务负担,因为购电成本从2018年的45亿美元飙升至2023年的115亿美元,而零售价格受到严格管制,无法跟上成本上涨,导致EVN在2023年亏损超过10亿美元。
“这是泰国必须避免的陷阱。越南的问题不在于可再生能源扩张过快,而在于根据长期合同设定了固定的购电价,同时强制EVN以低于购电成本的价格向民众售电,以免电价飙升引发民怨。差价不会消失,它每月在EVN累积成债务,直到政府不得不选择大幅提高电价或注入税收资金救助。无论选择哪条路,民众最终都要承担,只是延迟了而已。”
目前,越南正在从导致EVN问题的固定购电价系统转向竞价拍卖系统,让清洁能源生产商以最低价格中标合同,而不是由政府单方面定价。这是印度目前采用的方法。结果是太阳能价格从2014年的每单位9.72美分降至2024年的3.04美分,十年间下降超过68%——不仅因为技术进步,更因为市场竞争将价格压低至真实成本。越南还继续推进直接购电协议,让私营部门可以直接买卖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时加速投资输电网络和储能系统。
而泰国仍在争论是否允许私营企业向电网售电。当然,我们有机会吸引与越南相同的投资,包括电力相关产业的机会。这需要明确和具体的政策,而不仅仅是全球舞台上的承诺。如果要做,就必须从一开始就设计反映真实价格的体系,而不是在债务累积到无法解决时才补救,就像EVN在越南面临的情况一样。过去,我们的系统建立在垄断基础上。长期购电协议的“照付不议”条款束缚了政府,即使可再生能源每年都在降价,政府仍须向旧电厂支付容量费,并将成本转嫁给最终用户——民众。
帕查拉进一步透露,政府根据《贷款法令》正在规划或实施的项目,旨在促进和支持高效能源使用,支持从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技术的转型,涉及政府、私营部门、社区和公众,总额为2000亿泰铢。他认为,“帕查拉·纳里帕坦”指出泰国在《贷款法令》下的能源转型机遇,同时建议政府立即采取三项措施,是时候认真改革了。
第一,开放市场,不要封锁。认真解除对直接购电协议和屋顶太阳能的限制。如果政府发出正确明确的信号,投资将自动发生,无需政府预算。
第二,改变能源采购体系。与其续签旧有的购电协议,不如引入竞价拍卖机制,使价格反映当前可再生能源的真实成本。
第三,将输电网络与生产商分离。只要大型生产商仍控制输电网络,真正的竞争就无法实现。这是所有成功改革国家必须做的基础工作。
然而,反对改革的声音通常以技术复杂性和能源安全风险为理由。这些理由总能为推迟改革提供充分依据。但越南的例子证明,如果有明确的政治意愿,发展中国家可以在几年内改变能源结构。
“泰国仍然有时间,尽管窗口期正在逐年收窄。拥有稳定价格的清洁能源和开放市场的国家将吸引高质量投资。而继续保护旧结构的国家,结果只会是电价上涨、投资者迁出、民众负担逐年加重。选择只有两个,而时间不等人。希望政府能成功实现本《贷款法令》附录中选定的目标。”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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