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据红星新闻消息,对于一审判决,方某涵的家属当庭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已经受理。
▲被害人方某涵生前照 家属供图
5月10日, 记者从受害女生方某涵的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方某涵父母在律师疏导和建议下,于5月2日自愿撤回抗诉申请。同时,方某涵父母将要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案发当天15名聚会喝酒的未成年人责任。据了解,当天方某涵和另一女生均未喝酒。
周兆成告诉 记者,无期徒刑已是现行刑法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顶格惩戒,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继续抗诉没有改判的法律依据。如果让当事人执着于无效抗诉,只会让他们困在无尽的诉讼拉扯与精神内耗里。作为律师,不愿让他们再承受二次煎熬,这是对司法的尊重,更是对家属的心疼与负责。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期为十日,2026年5月8日届满,截至目前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刑事判决已生效。
对此,方某涵的父亲向 记者证实,确实已经撤回了抗诉申请。
周兆成表示,接下来将正式启动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方的侵权责任,用合法的民事赔偿,抚平这个家庭的刻骨伤痛,给逝去的受害人一个务实且郑重的交代。与此同时,也会同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将联动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为受害人父母落实生活兜底、心理疏导与长效帮扶。
据中国新闻周刊,2025年7月6日,该案发生在罗平县马街镇。被害女生方某涵的父亲方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女儿被闺蜜邀请参加聚会,聚会地点离自家仅600多米。23时多,方某涵准备回家,同班男生蒋某某提出送她,“先把另一个女同学送了回去,再送我女儿,没想到后来就出了事”。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25年7月6日23时53分许,蒋某某在单独送方某涵回家途中产生奸淫之念。0时许,两人行至某村民家的路边时,蒋某某从身后勒住方某涵,致方某涵瘫软后,将她平放在地上。
因方某涵大声呼叫,蒋某某担心被附近村民听到,先是用双手捂住方某涵口部,随后又用双手掐住了她的颈部,直至女孩没有反应后才松手。
起诉书显示,蒋某某对方某涵进行了猥亵,并拍摄了她的照片。之后,蒋某某本打算将方某涵带至附近一废弃烤房藏匿,因接到母亲催促回家的电话,他便将方某涵的遗体放在路边后逃离。
7月7日1时许,村民发现方某涵的遗体并报警。同日,警方在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一位村民曾透露,接到报案后,警方先是调取村里的监控,又询问了当晚聚会的孩子,最终锁定了嫌疑人。
经鉴定,方某涵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目前,她的遗体仍然停放在当地殡仪馆。
2026年3月30日傍晚,本案一审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蒋某某向被害人父母表示道歉,提出出狱后希望可以赡养被害人父母,均被被害人父母断然拒绝。
编辑 | 赵宁宁
主编 | 张 越
来源 |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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