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能源政策周报
出品:JSREA政策研究室
2026.5.3-5.9
国 家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力合作项目信息统计工作的公告》
要点:为落实“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指示要求对相关项目开展填报统计。填报范围为各中资企业单独或联合境外合作主体,于2025年9月至2030年12月期间开工或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建设的储能、电网等支撑性项目。项目类型包括投资开发类、承包建设类及设备供货类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
要点:扩大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范围,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消费商业设施等14个领域。提升贷款服务质效,着力做好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设备和软件服务的金融服务,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优化再贷款发放和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率。
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
要点:《报告》主体分为5个部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流程展开论述:一是“进入市场”,聚焦市场准入完善及企业开办、项目开工等环节便利度提升;二是“要素保障”,重点说明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供给保障情况;三是“经营环境”,涵盖统一大市场建设、涉企执法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重点工作;四是“纠纷化解”,介绍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公共法律服务等体系完善进展;五是“企业退出”,聚焦破产重整功能发挥及企业注销便利化推进。
国务院发布《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要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其中,对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关考核应当与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保持衔接。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上,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要点:《行动方案》以能源支撑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赋能能源转型为主线,聚焦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等方面部署了29项重点任务,着力促进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人工智能发展各要素高效协同。《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提升。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开放应用,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共建共享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能源企业算力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稳步提升。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取得明显成效。
江 苏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常州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要点:聚焦“苏南智造新高地”目标,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加快壮大能源装备、应用电子、战略材料等新兴产业规模,前瞻布局具身智能、化合物半导体、循环制造等未来产业赛道。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设施,打造绿色供应链,培育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降低能耗与排放水平。立足区域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优先布局分布式光伏、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探索“绿电直供”模式,有序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建立零碳园区联席会商机制,跟进国家指标体系制定减排目标与技术路径,分阶段实施一批新项目,打造一批新场景,全力争创国家级零碳园区。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
要点: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投资建设,参股比例不设上限。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扬州市发改委会发布《加快推进全市虚拟电厂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要点:成立虚拟电厂管控中心、建设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加快培育虚拟电厂新型主体、持续挖掘虚拟电厂负荷资源、持续完善长效市场机制、推动开展多元化创新业务、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鼓励关键智能设备研发生产9项主要任务,积极推动五类(园区类、智能制造类、建筑类、车网类、乡村类)微电网汇聚接入虚拟电厂平台,实现可调负荷灵活化、能源管理精细化、商业模式多样化。目标到2026年底,建成市级虚拟电厂平台主体架构,灵活可调节能力达到21万千瓦以上。到2028年,灵活可调节能力达到50万千瓦以上。
其 他 省 域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要点:将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纳入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将全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企业办电服务,将接入“零投资”服务范围扩大到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降低企业办电成本。持续优化电力市场规则,研究稳步推进各类电源入市,丰富电力交易品种,引导企业合理签订电力交易协议。规范售电公司交易行为,建立保底售电公司,稳步降低售电公司服务费。依托数智化分析工具,指导企业用好分时电价、优化容(需)量电费计收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加装无功补偿装置、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点:积极支持长时储能应用,鼓励已批复拟建、在建或投运的2小时独立储能等项目在装机功率不变、具备建设或改造条件情况下开展增容改造,增加电能量存储规模,将实际储能满功率放电时长提高到4小时以上,进一步提升顶峰能力。项目纳入计划后9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5个月内并网。单体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延期时长不超过6个月,但延期项目取消其业主单位次年申报资格;延期后仍未按期实质性开工、不具备建设可行性的项目,一律取消建设计划。项目建成投产前,除同一集团内部调整或在当地成立一级全资子公司外,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和股东持股比例,坚决杜绝项目倒卖行为。
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工信厅、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要点:2026年-2030年,每年遴选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开展培育。到2030年,建成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持续下降,清洁能源占比显著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全面普及,产业绿色低碳竞争优势不断凸显,全省零碳园区建设体系基本成熟。深挖园区及周边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潜力,因地制宜布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动园区与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就近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园区绿电多元化供应路径,推动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或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支持园区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场景培育开放和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要点: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生产运行管理等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能电网场景建设。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推进再生能源发电与绿色制氢、新一代风电光伏、先进储能技术场景建设。探索开展氢能综合应用,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应用场景。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冀北电力市场虚拟电厂(聚合商)注册规范指引》
要点: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主要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充换电设施等。虚拟电厂按聚合资源分为负荷型和电源型、混合型三类。负荷型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为具备可调能力的电力用户;电源型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为未纳入调度直调的分布式发电资源;混合型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包括未纳入调度直调的分布式发电、储能和可调负荷资源。按响应时效性分为日前响应型、日内响应型、直控型虚拟电厂三类,分别具备日前、小时、实时级调节响应能力。参与电能量市场的虚拟电厂(聚合商)聚合的电力用户应在冀北电力交易平台单独注册。虚拟电厂(聚合商)在冀北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完成资质审核、平台接入、能力检测后,在交易平台履行注册手续。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要点:组织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试点,推动算力需求与绿电资源融合。扩容省级“算力券”,支持市(州)设立“算力券”,形成省市互补机制,降低企业算力购买成本。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创新体系,建设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提升基础模型的行业适配与应用能力。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以场景培育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电网、能源新业态、新能源、柔性输电、水风光多能互补发电等领域应用,探索一体化人工智能应用方案。
辽宁省发改委、辽宁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
要点: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多元、市场完善、管理规范、调用高效的发展格局,有力服务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单站不低于10万千瓦准入要求,建立逐年滚动调节能力需求分析机制,推动项目与系统发展相匹配。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在具备独立计量、独立控制等条件时,可转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绿电直连等配储设备不可转为独立储能,厘清政策边界。支持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飞轮、锂电等储能技术,鼓励发展构网型调峰储能,提升电力系统安全支撑水平。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国资委发布《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6-2027年)》
要点:推进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试点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园区。鼓励企业打造氢能应用、光储充系统应用、智能微电网建设等创新场景。建设智能电网,重点推进海岛柔性直流联网等场景。推进“量子+电力”,在特高压电缆、变电站等场景开展智能监测系统示范应用。推进深远海清洁能源建设、消纳,规模化开发深远海风电。建设长三角氢能高速公路和氢走廊,推广港口重卡、冷链物流、公交客运等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船舶、叉车、两轮车、无人机等氢能交通应用场景。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规模化制取绿色合成氨和绿色甲醇,推进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和氢冶金应用。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点:按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三类对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根据电力调节需要、规划布局要求、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按要求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在所对应新能源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方案或建成后,可直接纳入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不纳入项目库清单管理范围,但应做好开工建设与并网信息数据的统计和报送。优先支持与新能源项目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长期租赁协议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电化学储能充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支持建设长时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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