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课间玩耍,一不小心就可能受伤,不少家长第一反应就是:“孩子出事学校得赔”。
真是这样吗?最近,贵州省遵义市披露一起判例。
案情回顾
遵义市某小学内,两名小学生小王和小张像往常一样一起玩耍。玩闹过程中,小张不小心推了小王一下,孩子当场摔倒,直接磕伤了牙齿。
班主任发现后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到医院,诊断结果是牙11复杂冠折。前期治疗费1303.2元,小张家长已主动付清。后续还要修复、换牙,还需要大约15100元。
因这笔后续治疗费谈不拢,学校多次帮忙协调也没达成一致,小王家长把小张的监护人,连同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后续治疗费,并让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由小张的监护人赔偿8048.56元,学校不承担责任。小张一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依据《民法典》第1199条:8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先推定学校有过错,但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不用担责。
这所学校之所以不用赔,是做到了这几点:
1. 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全天各时段、各区域都安排值日老师;
2. 平时反复对学生、家长做安全教育和提醒;
3. 事发地点有值班老师正常巡逻;
4. 意外发生后立刻送医、通知家长、组织协商。
来源 案件聚焦
编辑 成嘉怡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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