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报道,云南女孩方某被男同学蒋某强奸,杀死一案,迎来了新进展。男孩蒋某被判无期徒刑已生效。他杀人的时候,只有14岁,还是未成年。未成年杀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适用死刑的。
所以判了蒋某无期徒刑,这个结果无法改变!
本来女孩方某的父母,提起过抗诉,要让其给女儿偿命。他们知道抗诉无效后,改变不了结果,果断选择放弃抗诉。打算追究杀人凶手蒋某的民事责任,还有当晚聚会喝酒的15人的责任,向他们索赔!
不能就让女儿这样死掉了。
案发那一天,受害女孩方某,本来是不想去杀人凶手蒋某家聚会的,但是,还是被其闺蜜叫去了,结果凌晨发生了命案。
女孩方某被杀时15岁,当时是2025年7月6日凌晨,也是暑假期间,方某还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方某和外出打工的母亲,每天都会通话,只要她在家里。案发那一晚九点多了,方某的闺蜜约方某,他们一起到蒋某家聚会,喝酒。
女孩方某拒绝了闺蜜,她不想去。后来闺蜜又给她打电话,说蒋某家有很多同学,女同学也都来了,让她过来。方某就过去了,他们吃饭喝酒聊天,直到当晚十一点多,将近凌晨十二点了,才结束聚会。
同学陆续离开蒋某家,方某没有父母接送,一个人回去害怕,蒋某选择将方某送回家,其实就是十几分钟的路程。
两个人一起走着,他们快要走到方某所在的村庄时,就在一个房子不远处的道边,蒋某心生邪念,想要对女孩方某图谋不轨。
他在路上勒住方某的脖子,将方某放到路边,方某反抗,呼喊救命。他怕惊动别人,就直接将方某给勒死了。
看到方某不动了,没有了呼吸,他并没有放弃邪念,对着方某的私密部位进行拍摄,还对其进行了侵犯。
直到接到他妈妈打来的电话让他回家,他才选择回去。
回家后他没有把自己杀人的事情告诉妈妈,第二天早上还跟着妈妈下地了。民警找上门来,他还谎称将同学方某送到家里了。
其实村庄附近,都是有摄像头了,拍摄下来他送方某回家的视频,只有他和方某在一起了。他说,他送方某时和方某坐在一起聊天了。
他还在撒谎,可见其心理素质多好,这不像是一个14岁的人,能做出来的事情,简直禽兽不如,十恶不赦,竟然对女同学起邪念,还将其杀死。
他的狡辩在事实面前,显得特别的苍白无力,最终他被逮捕了,并且承认了奸杀女同学方某的事实。也讲述了杀害方某的全部经过。
女儿死了,对于方某的父母来说,就等同于天塌了,他们让女儿多读了一年初中,就是想让女儿考一个好点的高中。
没想到女儿就在临近中考前,竟然被杀害了。他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要求杀人凶手偿命。他们听到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根本无法接受,提起了抗诉。但是,未成年保护法写的很清楚,他们杀人是不适用死刑的。
方某的父母,不得不接受这个无期徒刑判决的结果。
按理说被杀的方某,也是未成年。她还是受害者,难道她不应该被未成年保护法保护吗?现在的未成年保护法,更多的好像是保护的恶人。包括深圳的那个女孩优优,也是被男同学杀死了,也不被判死刑。
难道他们这些受害者就该死吗?
未成年保护法,不应该是优先保护他们这些受害人吗?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作为受害者的父母,只能被迫接受。
接下来方某的父母,就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包括当晚喝酒的15个同学的相关责任,若不是聚会,若不是让方某参加,就不可能有这个命案。事实上即便是起诉15个同学,他们能够赔偿的,也不会太多,只能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一些人道关怀赔偿。
最大的恶人还就是蒋某。
这种人道德败坏,必须要远离这种人,就是他作恶杀人,波及到了15个无辜的同学,他们也是够倒霉的,怎么到了这样的人家去聚会喝酒呢?小小年纪,竟然如此狠毒。直接向他们家索赔吧,让他们赔个倾家荡产。
看来同学之间,没事时不要瞎聚会,尤其是有男女同学参加时,尤其是晚上,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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