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说到,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从责任划分、证据固定、溯源追责、赔偿落地、用药规范五大方面,显著降低患方维权门槛、强化保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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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我们接着看。
三、惩罚性赔偿更落地:衔接《药品管理法》,提高违法成本
- 明确支持惩罚性赔偿:衔接《药品管理法》第144条,假药/劣药致损可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最低1000元;条例细化“假药/劣药”认定与追责流程,减少赔偿争议 。

- 连带责任全覆盖:MAH、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对缺陷药品致损承担连带责任,患方可择一或多方起诉,赔付能力更有保障 。
四、用药规范更严格: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管理,减少医疗过错
- 超说明书用药合规边界化:明确仅在无替代方案、临床急需、患者知情同意且医院有规范的前提下,超说明书用药才合法;违规即推定过错,为肿瘤、儿科等纠纷提供裁判依据。

- 处方与调配强约束:医院须规范处方审核、调配、信息化流转,杜绝错药、错剂量、错用法;违规直接认定医疗过错 。
感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