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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决,该案于2026年1月28日由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宣判。其中提及,涉案男子王某甲伙同多名公安系统干警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公民银行账户信息的冻结、止付情况。判决书显示,其团伙累计非法查询银行账户180余条、违规止付27条。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5件人民法院审结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中,铁路行业“内鬼”有偿查询演艺人员乘车信息,也受到公众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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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安,一个铁路,本应是守护公民人身财产和交通出行安全的两个单位,竟然有“内鬼”玩起了“无间道”,公民个人信息成了他们的“私人提款机”,这真是令人震惊、无语和愤怒。

你让我安装反诈,可诈我的人就是你,“反诈” 成了 “反过来诈你”。这不是技术漏洞,是人性失守 + 权限监管形同虚设。

其实我们都有类似的经历,昨天刚去某单位登记了信息,第二天就会接到推销电话,你的第一反应绝不会是被关注的惊喜,而是本能的被窥探的恐惧和愤怒。

然而当你质问他们从哪里获得你的信息时,对方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从那一刻你就知道,你的信息已经被光速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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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两个案件,第一个王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前,晏某、陈某、左某甲等多名公安干警已另案获刑,但具体刑期不知。而第二个案件,法院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后果等,对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一万四千元不等。

我只能说,这样的判决太轻了,完全没有震慑力,无法让这些犯罪分子心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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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央视新闻评论都认为,行业“内鬼”是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公共数据 “内鬼化”,正在掏空每个人的信息安全。比起外部黑客入侵,内部监守自盗才是最大隐患:他们拥有合法账号、系统权限,熟悉流程漏洞,查询、倒卖隐蔽性极强,普通民众根本无从防范。

本该是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出行安全的公共平台,却被少数内部人当成 “摇钱树”,手握特殊权限,不为民服务反倒为私利开路,完全背离公职身份和制度初衷。

老李认为要整治这种乱象,首先要从法律上加大惩处力度,把刑事责任的标准提高;其次,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涉密系统的权限管控,实行“最小权限”原则,多余权限一律收回;第三,完善操作留痕和预警机制,任何查询、操作都能追溯到个人,异常行为第一时间拦截;第四,严查数字证书的发放、使用、回收,杜绝借用、冒用;最后,加强内部人员的法治教育和监督考核,让手握权限的人,不敢越雷池、不能越雷池。

这两起案件撕开的,不仅是公共数据安全的漏洞,更是公民信息安全的脆弱。少数公职人员、行业从业者的人性失守,不仅仅是给群众敲响了警钟,更希望相关部门能真正重视起来,从源头堵住漏洞,从严整治行业内鬼,让公共平台回归本质,让每个人的隐私都能被好好守护。

公民隐私无小事,公共权限不可私用。信息时代我们都在“裸奔”,可我们不愿成为待宰的羔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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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中美法学双硕士,曾在国务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恶如仇,仗义敢言,因此辞职改做执业律师,忙时搬砖,闲暇写作。赤子之心不改,忧国忧民常在,文章多替苍生写,不为君王唱赞歌。

网易平台2025“年度热点内容共建合伙人”,2024“年度观点态度之星”,多家媒体签约作者,曾写出数十篇10万+作品和全网数百万阅读的现象级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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