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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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瘫痪长达十年,物业费却一分没少交;曾动用近400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造安防,八年后却成了“烂尾工程”;如今,面对消防部门责令的限期整改,物业公司计划再次动用700万元公维金进行维修——这样一连串发生在北京朝阳区朝阳园小区的事件,让部分业主再也坐不住了。他们质疑:不是不同意修,而是不敢再信。这场关乎安全的维修,在启动之初就陷入了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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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愿意整改 但对物业存疑

会议室里,一边是部分业主高声提出疑问,“各位老师,您现在参加的这个比选,在比选公告的层面就已经有一些疑问,没有评分标准,没有评分细则,没有权重设置,没有中标判定条件,我现在快速向物业提出6个问题……”;另一边,物业工作人员抓紧组织人员进行比选流程,并回应“今天在现场,我们不回答任何问题……”。

4月20日,朝阳园小区物业组织举行关于小区消防系统维修工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选聘消电检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会。比选会在部分业主的质疑中仓促收场、不欢而散。

据业主赵女士(化姓)介绍,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局今年1月在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区消防系统存在不能正常使用或正常联动等多项严重问题,于是对小区物业——北京德利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开具通知书,责令在今年7月16日前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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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物业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受访者供

小区物业公告称在4月13日到16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消电检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但当前,赵女士认为,比选过程信息不透明已引发了许多业主的不满和担忧,“20日那天比选过程没有进行完,我们还以为这个比选是无效的,结果没想到过了几天,物业直接发了一个公告,说他们已经选好了两家公司。过程中间我们不知道依据什么标准选的,也没有告诉业主有哪些公司参与。我们并不是说不同意这个消防整改,消防有问题,这是关系大家生命安全的,那肯定要整改,我们只是对这个物业公司是有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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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告选聘消电检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受访者供

为何会演变成这种局面?业主钱先生(化姓)告诉“问北京”记者,当前物业公司自2016年5月进驻朝阳园小区,近十年来有几次动用公维金对小区维修完善,在业主心里却留下了一笔笔“糊涂账”。

有业主保留的一张物业2017年10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建议书显示,物业曾支取近400万元公维金用于小区安防系统的更新改造,更新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等。钱先生说,至今这个项目仍然“烂尾”,“安防门禁这个系统我们认为事实上形成了烂尾,因为从2018年到现在已经8年时间了,这个工程仍然没有完工,而且不管是装上的还是没装上的,很多大家反馈都是无法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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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近400万元公维金用于小区安防系统更新改造/受访者供

钱先生:“物业从来没有说用完钱(公维金)以后给业主汇报一下我们这个东西到什么情况了、到什么进度了,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是整个快十年过程中累积起来的,让大家对于现有物业公司的不信任感越来越强,比如他选择的维修方的能力问题,以及很多业主反馈的他们这个公司现在有大量的失信被执行或者债务被执行的情况,我们担心资金到了他账上以后会不会有风险。物业在某次会上提了一嘴,这次消防更新改造大概需要700多万,他们可能是找人做了一个评估或者怎么样,但是目前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公示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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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物业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记者截图

同时,钱先生等业主还发现,小区物业在2016年与前物业公司签署的《房屋及公共设施移交清单》上显示,小区消防系统在当时移交时就已是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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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系统2016年已“瘫痪”/受访者供

钱先生等部分业主主张,物业应退还近十年来部分物业费用于本次消防整改,“我们小区的物业费当中是包括了消防维护,而且消防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个项目,如果它一直是瘫痪的状态,10年你们没有做,那这个部分的费用你们其实从物业费中退出来,用作消防本身的更新维护”。

物业:消防系统十年前接手即瘫痪

面对这些关注和质疑,小区物业在4月26日面向业主发布了《关于朝阳园消防系统大修及近期工作情况的说明》。其中提到,“针对部分业主提出的‘消防系统长期未维护’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朝阳园小区消防系统自2016年交接时已处于瘫痪状态、不具备正常维护条件的实际情况,我司决定在本次消防系统总维修费中,分担因历史瘫痪状态导致的未支付的相应维护部分费用”。

同时,《说明》中,物业方也表示,这十年来,“为保障小区消防安全,我司通过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增配灭火器材、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弥补系统瘫痪带来的风险”。

为何十年后才将对消防系统进行大修?物业方解释为,“消防系统因涉及技术复杂、资源协调等因素,未能及时启动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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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发布《关于朝阳园消防系统大修及近期工作情况的说明》/受访者供

“问北京”记者了解到,4月29日晚,属地八里庄街道办工作人员已组织小区物业、物管会及部分热心业主开展座谈,已在会上协调物业于五一假期后向业主公示公维金使用记录和具体结算情况。目前,公维金使用情况还未被公示。但据业主反馈,近期物业已向业主们排查门禁是否安装及故障情况。

“问北京”记者拨打物业电话进一步咨询:

记者:我想问一下,群里发的门禁排查安装通知, 那是要干什么?

物业客服:改那个门禁系统,到时候改完之后好像就是可以跟大堂和门卫直接打电话了……

记者: 之前不是说这个很多家都没安,也有一些人说不好使,然后说烂尾了吗?

物业客服:所以现在好像是要统计重新改一下。您家里要是没安的话,得需要跟管家说一下,然后他去统计,到时候那个门禁师傅统一进入户去安装。

“问北京”记者追问比选结果公示详情,该客服人员回复将上报给其领导再回电,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回电。记者随后也以“记者”身份联系到了一位该物业负责人员,被以“在会议中,晚点给回电话”回应,截至发稿,记者同样未收到回电。

对于此次消防整改,业主王先生(化姓)告诉“问北京”记者,“就希望这个事能有一些有力监督,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落实下去,干好”。

律师:安全问题优先解决

使用应急公维是否需要业主参与?“问北京”记者了解到,根据京建法〔2013〕20号文,《关于简化程序 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实施应急维修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无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进一步介绍,“专项维修资金动用一共两条通道,一个通道是应急,直接按照这个事项处理的紧急程度来动用,另外一个通道就是通过业主共同决定,满足《民法典》的这个动用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现在如果是按应急用的话,中间是没有业主表决这项的。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现场管理人的话,他有他的单独的管理责任,他来决定方式,那么他也承担最终结果。如果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某种方式来开展工作的话,那么这个责任到底是物业公司来承担还是业主来承担,这个事就不太容易说清楚。如果动用专项维修资金通过招投标,通过一些公开的一些程序可能会更透明一些,但是核心的问题就在于这个事情是不是来得及,因为消防这个问题很严重,一旦出现意外事件的话就没有挽回余地。就是在安全、效率和公平这几个点上,我们怎么去找这个事情的平衡点,这个可能是一个蛮难的事。”

而对于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部分维修责任和费用的问题,包华律师认为,物业退费看似让利,但也可能会模糊物业的法定安全责任,业主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等途径合法维权,“不退钱,他的责任可能还是明确的,如果退了钱,这个责任可能就不明确了,那么这个对于业主来说可能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物业费的事了。我个人的理解是应该先把这个安全问题先解决,把公共安全落实在实处的情况下,我们后面再来说应该谁承担民事责任。”

事件后续进展,“问北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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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消防瘫痪不是一天之弊

民生大事容不得半点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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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于十一 编辑丨于十一

值班主编丨喻之 紫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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