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律师”让你帮忙转“货款”
“动动手指就能赚钱”?
别信!
那是洗钱陷阱
这样的钱千万不能挣!!!
近日
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沈某
匆匆走进农商银行
焦急地对柜员说
我账户里有16万“货款费”,现在转不出来了……
朱行长敏锐察觉异常
通过查询发现
这16万元竟是在当天凌晨1点多
从3个陌生账户分批转入的
在与沈某核实转账用途
与收款人关系等信息时
其无法提供“货款”的任何凭证
资金来源也疑点重重
在交谈期间
沈某还不停地接打电话
朱行长见状一边稳住沈某
一边上报反诈中心
接到报警后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经核查发现
转入沈某账户的16万元
竟来自受害人的被骗资金
进一步与沈某沟通后
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
沈某此前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律师”
对方声称“动动手指就能赚钱”
沈某信以为真
按照指令把来路不明的钱款
伪装成“货款费”
再转到指定账户
借沈某的银行卡完成“洗钱”
沈某沦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人”
所幸
警银联动反应迅速
成功拦截汇款
并依法冻结了卡内16万元
沈某也被刑事拘留
目前
吴江警方正在为朱行长
申报反诈专项奖励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帮信罪”目前已经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帮信罪”的类型
“帮信罪”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手机卡;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
“帮信罪”的后果
一旦构成帮信罪,将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尚不能构成犯罪的,将依据 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来源| 吴江公安
编辑| 丁荣
审核| 石乐
签发| 万伟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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