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有三大坑,不要在最重要的阶段,做了错误的决定,后果是很严

重的,这也是刘律师团队做了这么久刑事案件的一些经验,总结出了家属在检察院阶段最容

易踩得三个坑。

第一就是,很多家属觉得既然公安把案子转移到检察院,可能这个案子可能就板上钉钉了,

只等着检察院通知就可以了,但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的,检察院阶段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的概率是非常高的,判什么罪,判多少年,基本上可以说,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已经定型了,

而且检察院是不会通知家属的,你等到猴年马月也等不到检察院的通知。

第二个就是,家属不要听别人说“签了认罪认罚就能早点出来”,就让里面当事人赶紧签,

或者认为自己家属肯定是无罪的就跟当事人说坚决不签认罪认罚。该不该签认罪认罚具结

书,是要等律师阅卷后,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决定的,而不是说凭着道听途说或者是感情用事,

一旦盲目的签了就等于是认可了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和罪名,是没有办法反悔的。我们团队

就办过这种案子,虽然在法院阶段改了法院的量刑建议,但也是极其麻烦的,是找到了非常

过硬的理由,才有可能。所以刘律师要强调这一点,在签之前一定要慎重的考虑好。

第三个是家属盲目的退赃退赔,就是钱花了不少,但是结果不尽人意,没有达到满意的效

果,很多人一听到别人说退赃退赔能取保或者说就能缓刑,砸锅卖铁凑齐了钱,想把当事人

取保出来。很多家属也是第一次经历刑事案件,很多东西你们不了解,但也别意气用事,最

起码找个律师去阅卷,看看到底构不构成犯罪,有没有赃款,在什么时候退赃,给家属一个

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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