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捡了个看起来像金手镯的物件,不少人第一反应可能是捡起来看看。 江西九江的陈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事,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捡,最后要赔一万多块钱。
失主郭女士当时不小心把刚买没多久的金手镯掉在了路上,发现找不到后立刻报了警。 警方通过路边的公共监控,很快就找到了捡到镯子的陈女士。
陈女士说自己当时捡到手镯之后,就带回家给孩子当玩具玩了,没几天发现镯子居然掉色,觉得是个不值钱的假货,顺手就扔去了垃圾桶。 等到警方找上门的时候,镯子早就已经找不到了。
拿不出手镯的陈女士本来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失主直接把她告上了法院,还拿出了金店的正规发票,说这个镯子是足金的,价值一万六千多。 要求陈女士要么还镯子要么按市场价赔钱。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明确说,捡到别人遗失的东西,本来就有义务还给失主,或是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 在把东西交出去之前,捡到的人还有义务妥善保管。
陈女士捡到镯子之后既没有找失主也没有上交,还私自把镯子扔掉了,属于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灭失,肯定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陈女士如果还不上手镯,就要赔偿失主16568元。
判决下来之后不少网友都觉得有点出乎意料,本来以为捡了东西扔了也没事,没想到还要担这么大的责任。毕竟金手镯掉色也确实容易让人觉得是假货,以后捡了陌生东西可不能随便乱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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