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因将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行为,1日收到两份行政处罚,分别罚款11万元和2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甬梅关缉违字〔2026〕151号和甬梅关缉违字〔2026〕150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1月24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铝块)1票,报关单号为311620251169990411,申报净重为3852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7602000030。海关经查验、取样及鉴定,发现该票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铝块)均属于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重量为38520千克。经调查,当事人因工作疏忽,致使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情况发生。2026年1月28日,梅山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运上述固体废物。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于2026年2月20日将涉案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查问笔录;2、鉴定报告和查验记录单;3、情况说明;4、申报单证;5、认错认罚承诺书;6、退运材料等。
当事人将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八条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条规定的原则,按照减轻情节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铝块)4票,报关单号分别为310420251049908908、310420251049896580、310420251049893472、311620251169990483,申报商品编号均为7602000030,申报净重合计为169300千克。海关经查验、取样及鉴定,发现上述4票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铝块)均属于固体废物。经称重,固体废物重量共计为169240千克。经调查,当事人因工作疏忽,致使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情况发生。2026年1月28日,梅山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运上述固体废物。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于2026年2月15日将涉案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查问笔录;2、鉴定报告和查验记录单;3、情况说明;4、申报单证;5、认错认罚承诺书;6、退运材料等。
当事人将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八条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条规定的原则,按照减轻情节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4万元。
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是顺博合金(002996.SZ)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12日签订的投资项目。马鞍山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购置土地约1430亩,建设绿色循环再生铝、扁锭、圆锭、铝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基地。
此前消息:今年1月,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因将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行为,连续三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行政处罚。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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