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

上海地铁车厢内发生一起纠纷事件,

两位老人与一名年轻女子

因座位事宜引发争执

冲突逐步升级,双方发生肢体推搡。

5月9日,就此事,

大河报《看见》记者致电上海地铁服务监督热线,

接线人员称该公司已知晓此事,

由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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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其间,

老人拉扯年轻女子头发,

还做出向其头部吐口水的过激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公共场所秩序,

可处警告、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依法可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若造成名誉损害,

还需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来 源: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梁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