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讯以“要求处方与市售药成分及功效相似的‘OTC类似药’患者承担额外费用”为核心内容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法案——即旨在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健康保险法等修正案》,于4月24日在众议院厚生劳动委员会获得通过,该法案也于4月28日的众议院全体会议上通过,并送交参议院。包括中道改革联盟、国民民主党在内,除共产党以外的大多数在野党都表示支持,即使在执政党未掌握多数席位的参议院,也有望获得过半支持,本届国会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药品医改的内容是什么?
所谓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柜台销售)”的缩写,意为“柜台购买”。与无需处方即可购买的药物具有相同或相似成分和效果的处方药,被称为“OTC类似药”。
日本政府于12月24日决定,就77种成分、约1100种OTC类似药品,建立一项新的机制:除通常的个人负担外,再向患者征收“保险外负担(特别费用)”。特别费用的标准为“该药品药费的四分之一”,计划于2027年3月开始实施。政府还将于2027年度以后,研究扩大适用范围以及提高收费比例。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包含OTC类似药在内的药品个人负担调整方式》(2025年12月25日 第209次社会保障审议会医疗保险部会),在此次医保给付调整中,被列为“特别费用”对象的药品,是与OTC药物“成分与给药途径相同”的处方药。新设保险外负担(特别费用)制度。
目的是确保接受处方药给付患者与自行购买OTC药患者之间的公平性,减轻现役劳动世代的医保保费负担。
修改内容包括:当某些药品被认为“没有必要继续通过其他参保人的保险费来负担给付”时,将在考虑患者状况与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建立类似长期“保险外特别费用”机制,并于(2026年度)内实施(属于法律修正事项)。
特别费用对象药品范围与收费标准为对象药品77种成分(约1100个品种)。
选定标准:与OTC药品成分及给药方式相同,且每日最大剂量相同的处方药,采用机械式筛选方式确定。
特别费用:药费的四分之一。
政府还将推进:提高国民对自我药疗的理解;加深医生与药剂师对OTC药物的认识;推动处方药转换为OTC药(Switch OTC)的政府目标实现。并将在2027年度以后讨论扩大适用药品范围;提高特别费用比例。
同时将考虑对以下人群免除特别费用:儿童、癌症患者与疑难病患者等需特别照顾的慢性病患者、低收入者、住院患者、医生判断长期使用相关药品在医疗上属于必要者。
此次被列入特别费用对象的OTC类似药,共77种成分、约1100种药品,主要对应以下症状:鼻炎(口服药、鼻喷剂)、胃痛、胃灼热、便秘、退烧止痛、感冒症状、腰痛、肩膀酸痛(外用药)、香港脚(足癣)、杀菌消毒、口腔炎、疖子、粉刺、皮肤瘙痒、干燥肌肤等。
患者负担将增加多少?国家会省多少钱?
“OTC类似药”和市售OTC药之间,目前患者实际负担存在很大差异。
例如,含有“洛索洛芬(Loxoprofen)”成分的退烧止痛药,市售药一盒12片,根据厂家不同,售价约299日元~768日元,而OTC类似处方药对于医保自付30%的人来说,12片仅需36.4日元,鼻炎药阿雷吉昂(Alesion)片剂20,每日1片,12天份,OTC类似药70日元,市售药1盒12片,要2138日元,是OTC类似药的31倍;祛痰药穆可达因片剂500mg,每日3片,7日份,OTC类似药60日元,市售药穆可达因片pro500mg,一盒20片,要2581日元,达42倍。虽然OTC类似药还需加上诊疗费等,但单看药费,与市售药相比最多可差几十倍以上。也就是说,由于OTC类似药适用医保,患者个人负担原则上仅为1~3成,因此整体支出远低于直接购买市售药。
而法律改正后负担将发生如何变化呢?修法后,目标药品药费的四分之一将被排除在医保给付之外,作为“特别费用”。
例如:药价1000日元,患者原本负担30%,按照现行制度,患者仅支付为:1000 × 30% = 300日元。
而改正后呢?首先1000日元中的250日元(1/4)作为特别费用,全额自付,剩余的750日元适用30%医保负担,即225日元,因此患者总负担变为:250 + 225 = 475日元,也就是说,负担从300日元增加到475日元。
而关于政府期待的财政效果,厚劳省估算:500亿日元来自新增特别费用;另外400亿日元来自行为变化,例如减少去医院就诊等。
来源:厚生劳动省网页《2025年12月25日第209届社会保障审议会医疗保险部会第9次关于高额疗养费制度应有方式的专家委员会参考资料3》
厚生劳动省估算,此次改革每年可减少约900亿日元医疗费用。结合扩大长期保险收载药“选定疗养”等措施,整体财政效果预计可减少约1880亿日元医疗支出。不过,对现役世代保费减轻的效果仅为每位参保人每年约400日元,即每月约33日元。
日本政府实行新政策的时间表
2025年12月:方针决定,经过厚生劳动省与社会保障审议会医疗保险部会讨论后,于2025年12月24日的部长协商中正式确定政策。决定建立新的制度:针对77种成分、约1100种药品,征收相当于药费四分之一的“特别费用”。
2026年度(令和8年度)内:法令整备(国会审议中)
2026年3月13日,《健康保险法等修正案》已获内阁会议通过并提交国会。
2026年4月24日,在众议院厚生劳动委员会获得通过。
2026年4月28日在众议院全体会议上通过,已交参议院审查。待国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适用药品的详细范围。同时,也需要推进医院与药房方面的制度与运营调整。
2026年度内:制度实施开始征收“特别费用”。患者除原本1~3成的普通自付比例外,还需另外支付药费四分之一。将对儿童、疑难病患者,以及医生判断为医疗上必要的情况等设置豁免措施,不征收特别费用。
2027年度以后:研究逐步扩大,根据制度实施情况、国民理解程度以及自我药疗(self-medication)的普及情况,讨论扩大适用药品范围及提高特别费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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