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章远是李光耀总理的老朋友,私交深厚,他们年轻时并肩战斗,一起缔造了新加坡。从1979年起,郑章远担任国家发展部部长,是李光耀总理的得力内阁成员,为实施“居者有其屋”政策作出了很大贡献。在李光耀总理的眼中,郑章远是相当能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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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1月21日,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局长杨温明向李光耀总理汇报:“有人投诉郑章远,在1981年和1982年两次收受了贿款,每次收新加坡币40万元,共80万元(约合人民币400万元)。”

李光耀总理指示杨温明:先秘密调查,以免误伤他,影响他的声誉。如果一旦公开调查,就必须一查到底,或者证明投诉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提交给总检察长,通过法庭处理。他强调:“要治理腐败,就必须下决心对付政府最高领导层里的大鱼。我们必须自清门户,任何人都不能为我们代劳。”

11月27日,杨温明给李光程总理写信,列举了郑章远受赠的充足证据,并请李光耀批准公开调查。李光耀批准了公开调查,并让郑章远请假到12月31日。届时,调查将会结束,总检察长也将作出相应的决定。

11月28日,贪污调查局开始对郑章远公开调查,但并没有对他进行24小时监视。不过,贪污调查局扣留了他的护照。

郑章远在接受贪污调查局助理局长陈亚礼的问话时说,如果保证不把他送上法庭,他将把事情的真相和盘托出,也愿意交出80万元贿款了结此事。不过,陈亚礼没有同意他的请求。

于是,他在录口供的时候否认了自己接受过贿款。

郑章远提出要见李光耀总理,得到的回答是:“在调查结束前我不能见你,等问题查清之后再见。如果你接受过贿款,我若帮你,新加坡就完了。”

此后,郑章远写出辩护材料,否认接受过贿款。陈亚礼、杨温明和李光耀总理,先后都收到了郑章远的辩护材料。

1986年12月14日9时10分,保安员何和辉警长急匆匆地送给李光耀总理两封信。一封是郑章远夫人写的,信中说,当天8时左右,她发现郑章远躺在床上,身上冰冷。另一封是郑章远写的:“总理,过去两个星期,我感到非常悲哀沮丧。对于这次不幸事件,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作为一名光明正大的君子,我应该承受最严厉的处罚以谢过。您忠实的郑章远。”

读完信,李光耀总理与郑夫人通了电话,随后亲往郑府探视,看到了躺在床上年仅58岁的郑章远的遗体。据查证,郑章远是服用大量安眠药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按照当时新加坡的法律,郑章远最多也只会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与5年监禁。然而他却选择了自杀,其家人选择永远地离开了新加坡,再未回去。

后来,李光耀总理在一次讲话中说:“并非我逼死了郑章远,而是严厉的反腐手段让他脸面尽失。他失去了尊严,就无法在新加坡立足。他宁可结束生命,也不愿面对耻辱。”

多年来,新加坡一直是世界公认的最廉洁国家之一。“如果你接受过贿款,我若帮你,新加坡就完了!”这句话,成了李光耀的反腐名言。郑章远案,被视为新加坡树立廉洁政府形象的标志性事件。

然而新加坡也并非天生如此。1959年新加坡初立时,担任总理的李光耀环顾四周后发出感叹:我们病得不轻,贪婪、颓废盛行,曾为人民而战的战士如今却在掠取,这是倒退!

所以李光耀当即提出,要打造正直清明的新加坡。

最终让新加坡成绩斐然的原因,除了高薪,最主要的就是法。

新加坡各部门所有人员每年7月都要进行财产申报,无法解释来源均要受查,仍无满意答复的就会被判定为灰色所得。

新加坡对此惩处,并不仅是罚款监禁而已,而是再也无法在新加坡立足。

在新加坡若是这方面出过问题的人,再难以找到工作,也会丧失几乎所有福利,永远在新加坡抬不起头。

当年被马来西亚一脚踢开时,新加坡1/4的人口住在贫民窟,地狭人稠,没有资源,连生存都是问题。

而今的新加坡能够成为世界著名的富有、发达、文明、廉洁之地,有其深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