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斌
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消息,2025年,全国共有9.3万余家企业依法完成环境信息披露,基本实现年度报告应披尽披。同期,湖北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企业达3238家,较2024年减少2.6%,较2023年增加3.9%,披露企业数量经过数年发展已逐步趋于稳定,在中部六省中处于中游水平。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行为相关信息的行为,是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更是构建环境治理全民参与体系、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举措。依法规范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激发企业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减排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为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要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其他法定应当披露生态环境信息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等相关生态环境信息,为湖北依法依规推进该项工作筑牢法治根基。
近年来,湖北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锚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各项工作,披露数量稳步趋于稳定,披露质量持续提升,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从披露主体结构来看,湖北披露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两大领域,这与全省产业结构布局高度契合。从主体类型划分,重点排污单位是主要披露主体,其次为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类企业合计占比超八成,有效覆盖了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重点管控、精准发力。
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湖北严格按照《湖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各部门立足行业职责,协同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先后向湖北省证监局、人行湖北省分行发函,协助明确全省341家发债企业、154家上市公司名单,共同梳理排查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企业,实现监管信息共享、监管力量联动。
此外,坚持“培训赋能、指导提质”,主动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培训,积极交流省内工作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精心举办2025年度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现场授课,深入解读《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报填报指南》等政策文件,覆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约150人次。针对全省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企业披露过程中的常见易错点,逐一开展解读指导,有效提升了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企业填报规范化水平。
按照关键时间节点组织第三方团队对年度披露信息按照100%比例进行专网比对核实。针对线上抽查发现的信息缺失、与排污许可报告信息及企业台账不一致等突出问题,集中30天时间,组织专家团队对17个地市79家企业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帮扶。武汉市、宜昌市、孝感市等地主动靠前服务,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填报、解答疑难问题,逐步提升企业披露报告的及时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十堰市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取企业实施现场核查。
在完善配套措施方面,建立健全工作通报机制,结合年度报告披露进展、信访件核查处理等情况,对各地工作推进缓慢、披露质量不高的地区及时进行通报提醒,倒逼责任落实。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版)》。针对“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等界定模糊、处罚难度大的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相关内容,明确处罚标准、规范处罚流程,对拒不改正、恶意违规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切实提升监管质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结合年度报告披露进展、信访件核查处理等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披露质量不高的地区及时进行通报提醒,倒逼责任落实。2025年,及时受理和反馈投诉举报3件。制定《湖北省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将信息披露工作纳入涉企重点检查事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执法检查,对企业产排污情况、环境信用评价、碳排放等信息组织专项检查,对其他信访反馈问题组织不定期抽查。
下一步,湖北将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责,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简化企业年报披露环境信息,改革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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