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媒体报道称,宁夏同心县一村支书吴某某挪用公款50万,侵吞公共财物30余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猛将兄找到了判决书——(2026)宁0324刑初12号,相比媒体报道,这里面的信息更为详细,也更为触目惊心。

先来说这50万公款从何而来?

2019年,《宁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发布,其中提到“每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370个左右行政村进行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村扶持100万元”。

法院的判决书也提到,这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万元,自治区财政按照1:1配套”。

2019年9月10日,该村村经济合作社成立,吴支书任理事长,同年10月24日,第一笔“壮大村集体经济”的50万资金入账。

当年的12月9日,也就是这笔资金入账46天之后,这位“胆大妄为”的村支书,就通过虚构《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参股协议》,将该笔50万元资金套出并转入其本人名下的信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这钱,被花在了“偿还其个人借贷款及日常消费”。

一直到2020年6月1日,吴支书才将挪用的50万公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至合作社账户”。

你以为这位支书是有借有还?其实他早就想再次占为己有。

归还公款的第3天和第8天,吴支书就“将50万元壮大村集体资金转入其黄河银行账户”,“其中多次通过虚构合同、虚开、多开发票等做假账方式侵吞207914元用于网络赌博、偿还个人借款及信用卡。”

到了2020年9月9日,第二笔“壮大村集体经济”的50万元资金入账,这位村支书,又在当月和2021年1月,多次通过虚构合同、虚列开支方式,套取资金共计105500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及消费。

公开信息显示,这位村支书一直到2025年8月4日,才被“留置”,最终一五一十的交代了问题。

相比同心县这位“一人作案”,还有的则是“团伙上阵”。

还是这笔资金,还是相同的方式。

2019年11月,西吉县某村经批准成立了某村经济合作社,村主任王某东兼任该社理事长,村书记马某存兼任副理事长。

2020年3月27日,资金45万元入账,马支书和王主任在两周后就将45万元套出并私分。一直到2024年7月案发后,这两位才“退还43.2万元至该社账户”。

最终,因为“案发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并缴纳给村集体造成的全部利息损失,避免、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真诚悔罪”“对挪用公款罪从轻处罚”,这两人均被判处缓刑。

根据《宁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提到——

各地每年对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督查。

却不知这些大胆的村干部,是怎么瞒天过海的?

最后想说的是,一个村庄就是一个社会基础元素,村庄贪腐也不容小觑。最基层的贪婪,如蚁附膻如蚁附骨更容易破坏社会公平公正。

要是杀虫剂不能“量大管饱”,苍蝇拍挥舞不够“坚决果然”,那可真就膈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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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老彭

□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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