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文物局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40年来该办法的首次重大修订。新规共分6个章节、60条细则,相比旧版的33条,新规在藏品管理、保护利用、奖惩机制等多方面进行补充、完善与调整,既回应公众关切,又引入更具约束力、更透明的规则,推动博物馆藏品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近年来,数起“藏品去向疑云”引发公众对博物馆藏品管理的质疑。这些争议折射出,诞生于1986年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已难以完全覆盖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背后所涌现的复杂现实。例如,不久前,已故学者康建章生前捐给天津美术学院的40件书画作品去向在社交平台引发讨论。5月7日,天津美术学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学校已对当年捐赠书画作品完成全面核查,40件书画作品均完整在库保管,台账齐全,无遗失、调换及违规处置情况。”
天津美术学院情况通报。图源网络
国家文物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新版在旧版的基础上做了大量补充,这是一次及时且必要的修订。”上海市收藏协会会长张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曾在上海美术馆、刘海粟美术馆等多家文博、美术场馆从事管理工作,对藏品管理的制度变迁有着切身体会。“新规在制度健全、保管妥善、科学保护、信息准确等方面都给出了明确规范,尤其对博物馆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惩戒机制做出了清晰界定。”在张坚看来,这是新规的一大亮点。
“以前,一些捐赠者把毕生收藏交给博物馆,却不知藏品可能被调拨,甚至去向不明。”张坚指出,旧有模式下,部分博物馆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漏洞。比如,曾有博物馆在未做任何公示的情况下,将部分受赠美术作品视为“与自身定位不符”,长期堆放在走廊,而捐赠者对此毫不知情。旧规对藏品退出、责任追究等规定相对模糊,导致出现类似问题后难以追责。此次新规明确藏品可依法退出,但必须经过5名以上外部专家评估并公示,同时,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杜绝文物被调拨到商业机构售卖的可能,这有力回应了公众对透明化管理的期待。“要让捐赠者和他们的后代知道,捐赠给博物馆的藏品去了哪里,不要消磨捐赠者对于博物馆的信任。”
在张坚看来,制度完善只是第一步,执行到位更为关键。他强调,须对博物馆管理层和库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严格审核,建立准入和资质审定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文物保护知识和职业素养,避免因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产生管理差错。“博物馆管理层要重视藏品入库、出库、清点的规范,同时,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懂文物、懂藏品价值。新规中写到的藏品进库、出库实行2人以上点交,这些是基础。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好博物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张坚建议,各博物馆应在国家宏观规定基础上,根据博物馆自身情况,制定更细化、更专精的内部管理办法,真正让藏品既“管得住”又“利用好”。此外,张坚还提及,当前许多美术馆的藏品管理参照博物馆办法,但缺乏专门规范,呼吁未来能将美术馆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典藏是博物馆、美术馆真正的财富,没有收藏,就称不上博物馆。有了严密的制度和专业的人,才能真正守护好公众的文化财富。”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沿用近40年后启动修订,放在中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进程中看,有很强的阶段性意义。”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杜晓帆介绍,近几十年来,我国博物馆数量快速增长,类型更加丰富,国有博物馆与民办博物馆共同构成了更开放的公共文化体系;截至2024年底,全国备案博物馆已达7046家,免费开放率超过九成,博物馆早已从藏品保存机构逐步转为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的重要空间。 藏品规模扩大、来源渠道多元、利用方式增多后,征集、入藏、保管、利用、退出等环节都需要更细密的制度支撑。
“此次修订把社会监督、信息公开、来源审查、退出评估和责任落实纳入管理框架,并要求公布藏品资源数据和征集、退出等关键信息,对来源不合法或来源不明的藏品明确设限,对退出程序设置更高门槛。这说明藏品管理正在从馆内管理走向公共治理。”他认为,新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既回应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对“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也回应了公众对藏品安全、管理透明和机构公信力的关切。 “从文化遗产保护角度看,这次修订的价值不仅在于补足具体管理环节,且在于重新确认博物馆对国家文化资源、社会公共信任和捐赠者权益所承担的制度责任与角色分配。”
上海大学博物馆典藏研究部张欣告诉记者,上海大学博物馆将严格对标新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各条款要求,规范藏品征集、入藏建档、保管利用、注销退出、安全管控等各项工作。“目前,博物馆正在推进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专项工作结束后,将以新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为根本,落实藏品规范化管理。”
原标题:《《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40年来首次修订,释放何种信号?》
栏目主编:施晨露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阮佳雯 钟菡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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