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全面部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记者现场了解到,此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重要监督工作,将于今年5月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以严格法治监督推动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聚焦关键环节

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执法检查全面铺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执法检查紧扣《条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5月期间分两个小组赴成都、德阳、遂宁、资阳4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余1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实现全省21个市(州)检查全覆盖。

本次执法检查有何重点?根据会议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派员深入全省各市(州)重点检查《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标准制定,《条例》法定职责落实,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等情况,并重点了解《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条例》的意见建议,同步征求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分为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实地检查、报告起草、审议督办等阶段。5月上旬完成动员部署后,6月30日前将汇总形成执法检查报告,7月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意见将由省人大城环资委跟踪督办,省政府需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审议—督办—整改”的完整闭环,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坚持系统治理

千方百计让群众从“有水喝”到“喝好水”

饮用水水源是维系生命健康、保障民生福祉、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及区域长远发展稳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四川省始终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以《条例》为核心构建最严格制度体系,推动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12月,全省249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达100%,县级及以上水源水质连续6年达标率保持100%,农村水源水质达标率较2019年提升6个百分点,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根本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是全国首个构建“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体系的省份。《条例》自1995年颁布以来历经3次修订,成都、绵阳等11个市(州)出台专门法规,老鹰水库、华强沟水库等重点水源地实现“一库一法”。

在此过程中,通过“关停并转”整合小型水源,全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从2019年的2438个精简至2192个,总供水量增长38.27%。21个市(州)全部建成地级应急备用水源,129个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完成县级备用水源建设,“多水源联供”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批复划定县级及以上水源保护区44个、调整13个、撤销31个,从源头规避污染风险。

此外,四川也逐步建立完善“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县落实”工作机制,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行保护区“划定”会审会签制,破解永久基本农田、矿产资源与水源保护的空间冲突,并在全国率先发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地方标准,将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划定等领域。同时,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惠及3200万农村人口,2185个农村水源完成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群众“有水喝”“喝好水”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红星新闻记者 陈学志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