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已纳入国家超长期国债支持范围!
本次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
5月15日
请满足条件的项目尽快申报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理了这份指南
一起来看看吧!
01
支持范围
潮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4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的既有住宅楼(含安置房、公房;不含自建房、别墅、单一产权住宅),且符合《潮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02
补贴标准
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
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
优先支持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03
申报条件
1.可行性论证通过:需提供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报告。
2.业主表决合规:业主表决确认书
3.合同依法签订:已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安装企业依法合规签订加装电梯合同。
4.项目进度合规:2026年1月1日以来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开工信息录入),且尚未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电梯设备使用登记)。
04
申报材料清单
1.结构安全说明书;
2.消防安全满足说明书;
3.电梯维护管理方案;
4.电梯资金分摊方案;
5.业主表决确认书;
6.业主与电梯公司签订的合同;
7.电梯批复文件;
8.电梯公司营业执照、安装资质证书;
9.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
10.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11.潮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12.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报告。
05
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1.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业主代表(或委托电梯公司),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及全套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重要提示:申报补贴≠100%成功,成功申报≠资金到账,最终以国家、省审核结果及资金下达为准。
06
工作要求与温馨提示
1.请各业主抢抓政策机遇,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提前备齐材料,确保在5月15日前完成申报,逾期无法补报;
2.申报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加装电梯施工过程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施工流程,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4.请广大业主理性看待补贴申报结果,积极协商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分歧,共建和谐宜居环境。
业务咨询电话
湘桥区住建局:0768-2208308
潮安区住建局:0768-5811439
饶平县住建局:0768-7802297
来源|潮州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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