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闹上了法庭。原告A公司一纸诉状将被告马X和X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还要求他们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原来,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XX公司在房屋租赁上出了问题。被告马X辩称,因为疫情没法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也没续签,而且原告也没及时催缴租金,自己在2024年7月就搬离了租赁房屋。
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法院在2024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鲁律师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起,结合双方举证材料及庭审陈述,努力还原案件事实。
经过调查发现,原告与马X早在2019年4月就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里面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合同期内还欠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没续签,马X以XX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到2024年7月,而且原告已经制定了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另外,马X也没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XX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根据这些事实作出判决:被告马X、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判决理由是,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又没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承租人就得按约定支付租金。法院依照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再加上合同期内欠付的租金,一共支持了789467元。马X作为XX公司唯一股东,没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所以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原告没有举证证明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所以违约金诉求没得到支持。
这个事给大家提个醒:签合同的时候,条款一定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清晰。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最好及时续签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要是遇到租金拖欠问题,要及时催缴,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
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其中经济纠纷领域相关案件就办了98余件。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庭审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帮助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租金。正是多年的实务积淀,让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帮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