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位七十三岁的老爷子,叫葛志平。说实话,他这一辈子过得挺苦的。无父无母,早年倒是结过婚,可后来离了,就再也没找老伴儿,身边也没个一儿半女。
到了古稀之年,说得凄凉点,在这世上他几乎没什么牵挂,唯一能让他心头一热的,就是他那个侄子葛玉林。
这叔侄俩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葛玉林也是个命苦的孩子,独生子,没结婚,父母也早就走了。两个“光棍”凑在一起,那就成了彼此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平日里,侄子照顾叔叔,叔叔也惦记侄子,虽说不是父子,但这感情还真不比父子差多少。
可老天爷偏偏不长眼。2023年,才四十五岁的葛玉林突然查出来患上了鼻窦癌。这消息对葛志平老爷子来说,简直就跟天塌了一样。从那天起,老爷子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七十多岁的高龄,天天往医院跑。端屎端尿,喂饭擦身,那真是一刻都不肯离开侄子的病床前。
葛玉林躺在病床上,看着叔叔累得满头大汗,心里也不是滋味。他多次跟叔叔念叨:“叔,等我好了,我那房子留给你养老,你辛苦了。”虽然只是口头上的话,也没什么纸笔记录,但老爷子听着心里暖烘烘的,觉得这辈子没白疼这个侄子。
可谁也没想到,病来如山倒。葛玉林的病情恶化得太快了,快到他甚至来不及立一份正式的遗嘱,就这么撒手人寰了,才四十五岁啊。
老爷子强忍着悲痛,把侄子的后事料理了。等缓过劲儿来,他开始跑相关部门,想把侄子的遗产接收过来。毕竟侄子生前说得清清楚楚,房子和存款都给叔叔。可这一跑,跑出了一肚子委屈和心酸。
他去房产局,人家说你不是法定继承人,这房子不能过户给你。他又去银行,想着那十五万存款总能取出来了吧?结果银行一看证件,还是那句话,叔叔不在继承人名单里,不能办。这时候,剧情开始走向离奇了。
葛志平老爷子为了搞清楚状况,去查了一下银行流水,这一查不要紧,老头差点没气晕过去——侄子账户里那十五万块钱,早就被人分批次转走了,账户里几乎不剩什么了。
老爷子急了,立马跑去派出所报案。他心里想着,这可是偷窃啊,是犯罪啊,警察总得管管吧?结果警察一调查,虽然也很同情老爷子,但给了一个让他特别无奈的说法:“你不是法定继承人,这钱被转走,侵害的不是你的财产权,你不属于案件的受害人。”就这么一句话,直接把老爷子堵得哑口无言。警方因为这个理由,没有立案。
这就气人了。老爷子每天在医院端屎端尿伺候到最后,现在侄子的钱没了,他竟然连报案的资格都没有?按照法律的严谨逻辑,财产受侵害,得是财产的权利人来报案。葛志平跟葛玉林虽然有血缘,但在法律层面,这套房产和存款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确实还没过继到他名下。
那这十五万到底是谁转走的?是医院结算费用扣除了,还是有人趁火打劫?因为警方没立案,这事儿暂时成了一笔糊涂账。
甚至有网友猜测,会不会是银行里有人知道葛玉林去世了,家里人又不懂法,就动了手脚?虽然这只是猜测,但也反映出大家对此事的愤慨。这样一来,葛玉林留下的遗产就成了“无主”的状态。
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如果一个人去世了,没有遗嘱,又找不到法定继承人,为了防止遗产烂掉或者被人私吞,法律上设了个“遗产管理人”的制度。谁来做这个管理人呢?对于没有继承人的遗产,通常是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来担任。所以,南京鼓楼区民政局现在就合法地成了葛玉林遗产的管理人。
但老爷子不甘心啊。他既拿不到钱,也不知道谁偷了钱,连查案的资格都没有。他想来想去,唯一能走的路就是把民政局告上法庭。他的诉求很简单:哪怕我不是第一继承人,但我对侄子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法律规定我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为什么这么说?《民法典》其实并不是冷冰冰的。
虽然叔侄不在法定继承的顺序里,但法律有个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的条款:如果你不是继承人,但你一直在照顾死者,或者你以前全靠死者扶养,那么法院是可以酌情分给你一部分遗产的。葛志平的情况完全符合这一点。
葛玉林生前照顾叔叔,葛玉林病了叔叔拼命照顾,这叫“扶养较多”。所以,起诉民政局并不是跟政府对着干,而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是“利害关系人”,从而让民政部门这个管理人履行职责,帮他去查那十五万的下落,或者把遗产分给他。
这个案子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说实话,不管最后判决老爷子能拿回多少钱,心里那道坎儿是过不去的。他难受的不是非得贪侄子这点钱,而是一辈子疼爱的人走了,最后连这点念想都保不住。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不小的讨论。
很多人都在想一个问题:现在的独身人士越来越多了。数据显示,咱们国家独居人口都快接近两个亿了。如果哪天自己突然走了,没立遗嘱,那自己辛苦一辈子的积蓄难道就这么充公或者被人惦记吗?
特别是像葛玉林这种情况,他生前是真想把房子给叔叔的,反复说过很多次。但就因为没说“我要立遗嘱”这五个字,就因为没去公证处走一趟,这话就变成了“口说无凭”。法律注重证据,可亲情往往就是靠“口说”维系的。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其实也是挺尴尬的。
现在这个案子,民政局还没弄清楚那十五万是谁转走的。如果这笔钱真的是被人盗取了,那民政部门作为现在的管理人,是有责任去追回的。如果这笔钱是用于支付了医疗费或者丧葬费,那也得有个明细给老爷子看看。说到底,这事儿给咱们所有人都提了个醒。
对于老年人来说,像葛志平这样想靠侄子养老的,如果侄子真的承诺了养老送终然后继承财产,最好还是趁着大脑清醒,去办个“遗赠扶养协议”或者立个公证遗嘱。
别觉得谈钱伤感情,真到了人走茶凉的时候,这个“白纸黑字”比任何口头承诺都管用。而对于年轻一点的朋友,尤其是独身主义者或者不婚族,这件事也是个教训。
手里的存款、名下的房产,如果不提前安排好,真出了意外,你的心意可能无法传达给你想给的人,反而可能引起一堆麻烦。
当然也有人会说,法律这么定是不是为了保护亲兄妹的利益?毕竟叔叔算是旁系。可你看看葛志平这一家的情况,葛玉林没有亲兄弟姐妹,父母也早没了,最亲的就是叔叔。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如果能给与这种“事实抚养人”更多的继承空间,或许就不会出现七十多岁老人因为无法继承而欲哭无泪的场景了。现在,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都在等法院的判决。希望法律能在这个时候展现出它的温度,让这位在生命最后时刻给予侄子温暖的老人,能得到一点迟来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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