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梅州市教育局印发《2026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首次全面实施“长幼随学”免摇号政策,切实解决多孩家庭子女入学接送难题。

为优化生育配套教育服务,方案明确自2026年起,梅州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将兄/姐已在该市民办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纳入同一学校免摇号资格范围。

申请“长幼随学”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申请学生为拟就读民办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与在读兄/姐为同一父母(含法定监护人、重组家庭合法养子女、继子女);兄/姐为申请学校在读学生且不属于毕业年级。方案特别说明,目前该政策仅限“幼随长”“长随幼”暂不纳入实施范围;双(多)胞胎同年入学不适用此政策,可自愿申请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

全市民办学校招生通过各县(市、区)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录取,报名截止后不予补报、撤销或更改信息。

第一阶段为免摇号资格人员录取免摇号人数从学校招生总计划中直接扣减具体包括四类人员:一是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等优抚优待对象;二是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本校教职工子女;三是办学层次包含幼小、小初的民办学校自愿直升本校的毕业生;四是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学生。其中,第二、三类人员仅报读本校本校时享有免摇号资格。若同一类别申请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仍需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同时符合多类免摇号资格的学生,不得叠加申请,需按上述顺序优先选择靠前类别。

第二阶段为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各学校扣减免摇号录取人数后的剩余计划全部向社会开放,每名学生限报1所民办学校,并可选择寄宿或非寄宿类型。

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公办学校学位不再保留;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委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因特殊原因需转回公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到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由主管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替补录取,严禁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等为依据开展补录。

学籍管理方面,方案要求严格落实 “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要求,严禁 “人籍分离”“双重学籍” 等行为,所有班级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梅教宣

【作者】 张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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