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衡水一司机因使用变造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营运,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获。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正式立案。
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在衡水北站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时发现了这起涉嫌违法行为。为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处理,高新区大队第一时间联动支队法制团队——“艾姐交通法制工作室”进行集中会商。双方围绕违法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逐一梳理、深入研讨,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定性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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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当事人使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系变造证件,相关行为已超出一般行政违法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关于“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规定,高新区大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将全部案件材料完整整理后,依法移送至衡水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并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案件移送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撤销上传至网约车平台的变造证书、停止违法营运行为,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讲,详细说明变造证件及非法营运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认识错误、配合处理。
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将持续加强对车站、医院、商超、高校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伪造、变造营运证件及无证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网约车经营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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