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考试时还长发飘飘,下午申领驾驶证时却变成了一头短发……近日,由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驾考领域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他人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下称“科目四考试”)中作弊,被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5年,李某盯上了想走捷径通过驾考的考生。他主动联络多名驾校教练,由教练物色急于拿证的考生,他则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作弊行为。

在考生参加科目四考试前,李某提前为考生穿戴好微型摄像头、信号接收器、耳机等专业作弊设备,并用假发进行伪装遮挡。考试期间,他在考场外远程操控,实时接收考题、传送答案。在李某的操作下,三名考生通过考试,李某从中获利1.2万元。

其中一名考生在考完试的当天下午前往车管所申领驾驶证时,工作人员发现该考生上午考试时还留着厚厚的长发,下午就变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发型、着装和当天上午考场抓拍照片反差较大。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该考生神色慌张、避而不答。经现场测试驾驶知识,发现其有舞弊嫌疑。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顺藤摸瓜,查出另外两名考生(均被禁考)的作弊事实以及李某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

2025年11月,公安机关将李某组织考试作弊案移送至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准备作弊器材、传递答案等核心行为均由李某独立完成。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李某真诚悔罪,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12月18日,该院以李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