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保人员关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一封信

尊敬的参保人员:

为切实保障太原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规范备案管理,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前期,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跨省就医住院备案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6〕3号),太原市于4月12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26〕17号)、《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居住备案信息核查及资料完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26〕18号)等文件,鉴于当前未办理人数较多,为方便参保人群,市医保部门积极协调,主动争取,现就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事宜温馨提醒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的重要性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是保障您异地就医权益的关键环节,严格遵循“先备案,后结算”原则(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完成规范备案后,您可在就医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流程便捷、待遇完整。未按规定备案、备案失效或审核不通过,将影响医保报销,甚至无法直接结算。

二、适用备案人群及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就医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在异地生活、居住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暂住证),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异地工作、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外派工作证明)。

2.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因本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人员(转出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出差、旅游、探亲等临时外出期间突发疾病需异地就医的人员(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在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需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识”。

三、便捷办理渠道(长期居住人员适用)

(一)线上自助备案(推荐)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按指引填写备案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即可完成备案,足不出户快速办结。

(二)线下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现场即时办结。

四、核心备案规则与材料要求

太原市自2026年4月15日起,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实行“自助备案+限时补齐资料”管理模式。

(一)新备案限时补材

自助备案成功后10日内,须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传或审核不通过,备案失效。

(二)各类人员佐证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或街道、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或异地就读学校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外派工作证明。

(三)历史备案核查与黑名单解除

2022年7月1日—2026年4月14日,通过“承诺制”自助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太原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死亡人员除外),含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类人员,均需完成资料核查。

未及时上传资料被列入黑名单的,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解除黑名单:

线上途径: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补传材料。上传步骤: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的医保→异地备案查询→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恢复异地长期备案待遇。上传通道关闭时间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线下途径:前往参保人所属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资料(可代办):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就医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就医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或提供异地就读学校证明;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外派工作证明。

备案已过期的,无需补报材料。

(四)临时外出就医办理规则

异地转诊:由太原市有资质定点医院开具《太原市转外住院审批表》并上传信息,先备案、后结算,备案有效期6个月,可多次使用;

急诊就医:无需备案,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识”即可直接结算;

非急诊未转诊:无需备案,按对应政策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异地就医黑名单仅用于终止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不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不与个人信用评价挂钩,不影响参保地、异地临时就医医保结算。

五、关键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长期备案务必在异地就医前完成;已入院未备案的可补办,备案起始时间须早于入院日期。

待遇标准: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

违规后果:逾期未补材、审核不通过的,备案失效;已结算费用按临时外出待遇重算并追回差额;列入自助备案黑名单,需补齐资料后方可解除;伪造材料骗取医保的,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定点就医:须在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享受直接结算。

材料审核:医保经办机构5日内完成新备案材料审核,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历史备案材料核查。

六、咨询方式

如有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材料上传、黑名单解除、待遇结算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或前往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咨询,将竭诚为您服务。

太原市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太原市医保中心:0351-2366791

小店区医保中心:0351-7191566

迎泽区医保中心:0351-2110399

杏花岭区医保中心:0351-3526618

尖草坪区医保中心:0351-5623121

万柏林区医保中心:0351-3423786

晋源区医保中心:0351-2597422

清徐县医保中心:0351-2999073

阳曲县医保中心:0351-2933769

娄烦县医保中心:0351-5325264

古交市医保中心:0351-5218011

山西焦煤社保中心:0351-6211397

请各位参保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提前规划、及时办理、按时补材,切实维护自身医保权益,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特此提示。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