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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万载公安持续开展通道查缉工作

成功查获多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

01

5月9日,万载公安局在铁山界省界卡口巡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后备箱内装有含烟火药的烟花内筒及亮珠。

经查,嫌疑人张某原是湖南省文家市某花炮厂员工,他从原来工作的花炮厂运出228个烟花内筒及两塑料袋亮珠(经称重为3.425公斤),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放在自己私家车后备箱准备运到黄茅镇某花炮厂做样品,被巡查民警及时查获。

目前,违法嫌疑人张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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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5月8日,万载公安在S38昌栗高速万载收费站进行查控,现场查获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内装有“瀑布”烟花(玩具烟花中的喷发冷光类)14箱,共计2800支。

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根在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未给运输货车办理危运资质和无押运员随车同行的情况下,将14箱烟花装车放置在厢式货车内,途经万载高速收费站时被查获。

目前,嫌疑人杨某根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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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5月8日,万载公安在万载西收费站进行打非治违检查时,发现一辆SUV车内装有十件烟花成品。司机李某波和该车辆均无任何运输资质。

同一天,万载公安民警又在一辆小型货车车厢内查获2560捆内含引线的地面礼花半成品。司机李某和该车辆没有任何运输资质。

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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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5月9日,万载公安在高城治超站开展“打非治违”执法行动时,发现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驾驶室只有驾驶员一人。

民警检查时发现该车辆违反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事项,存在押运员未随车押运的违法情况。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驾驶员唐某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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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通过其它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 源:万载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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