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航空公司“临时改机型”引发关注。有网友反映,自己乘坐的航班,在起飞前一天临时变更机型,要么是大飞机变窄体机,要么是靠窗座变成中间座位。“临时改机型”算违约吗?航空公司提出“机型不保证、不退不改”又是否合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我觉得是一种违约的行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消费者购票之后,航司就应当按照有效客票里面记载的信息,包括座位号、机型来提供服务。这个座位以及机型固定下来之后,它就已经成为运输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变更的话,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针对航空公司运输条款中提到的“机型不保证、不退不改”的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条款也涉嫌不公平、不合理。
陈音江表示,消费者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购票选座的截图、航空公司发送的变更信息等,然后与航司进行协调,要求改签、退票或返还相应票款。如果与航司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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