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审议通过,是我国民族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一些问题依然是困扰许多国家的深层难题,甚至成为社会撕裂、政治动荡乃至地区冲突的重要根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方式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法治根基,也为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更为我们掌握民族工作话语权、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西藏民族大学作为党中央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地处陕西、服务西藏,始终肩负着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崇高使命。建校60余年来,学校始终将民族团结作为办学治校的生命线,为西藏经济社会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被誉为“西藏人才的摇篮”,书写了异地办学服务西藏的壮丽篇章。面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依法治藏、依法治校的新要求,西藏民族大学党委深刻认识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学校必须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找准法治精神与民族高校职能的契合点,聚焦思想引领、依法治校、主责主业、文化浸润四个维度,努力实现法治引领与人才培养的同频共振,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伟大实践中,奋力谱写西藏民族大学的新时代华章。

强化思想引领,在深学细悟与学理研究中全面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要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任务。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实现法治引领与人才培养同频共振,首要前提是强化思想引领,在深学细悟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学理研究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从而为全面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奠定坚实的思想根基。

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委“头雁效应”引领交往交流交融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将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政治意蕴、历史逻辑与法理逻辑,将其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落实。通过系统学习,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转化为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行动指南。党委班子深刻认识到,交往交流交融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由之路。只有从思想深处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才能确保各民族师生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校园氛围中实现深度交融。

勇担智库使命,以“一道历史题做了一甲子”的学术坚守夯实交往交流交融的学理根基。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化交往交流交融,需要持续的学术研究提供智力支撑。学校长期以来致力于“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研究,几代学者围绕“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核心命题,“一道历史题做了一甲子”。未来,学校将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藏学研究院、南亚研究所等涉藏优势研究平台,继续发扬“一道历史题做了一甲子”的治学精神,组织法学、民族学、历史学、文学、政治学、医学、考古等多学科专家开展有组织科研。围绕“西藏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设立专项课题,产出前瞻性理论成果与智库报告,为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决策参考,以高水平科研反哺高质量人才培养和深层次民族交融。

激活思政主渠道,以法治精神与“我们在一起”教育品牌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的全方位融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一部生动的法治教材,也是一部鲜活的思政教材。我们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内容有机融入“形势与政策”等核心课程,依托西藏社会发展进步展览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展厅”等红色资源,结合学校研究成果,讲清楚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案例。 让师生明白,法治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定海神针,交往交流交融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必由之路。同时, 精心打造“我们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品牌,以“德业相进、身心相养,过失相规、教学相长,礼俗相交、受援相望”为理念,将法治教育、历史教育与品牌实践深度融合,让思想层面的交融带着温度入脑入心,推动各民族师生在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中实现心灵相通。

坚持依法治校,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全面转化为现代大学治理效能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落到实处,就必须将其深度贯穿于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学校跨渭城、秦汉两校区办学,生源涵盖全国20多个省份,涉及以藏族为主体的各类少数民族20余个,特殊的办学格局要求必须以“法治民大”建设为统领,依法依规稳妥处理校园事务,营造公平正义、团结和谐、规范有序的法治生态。

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构建法治与民族团结的制度体系。制度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保障。学校以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以“法治民大、人文民大、数智民大、健康民大、和谐民大”建设为统领的系统化治理体系,启动依法治校“制度审查工程”,以西藏民族大学章程为统领,全面梳理和严格审查学校现行的涵盖教学、科研、学工、后勤等各领域的规章制度,废止、修订、完善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要求不符、指导性约束性不强的规定办法,补齐法律要求的制度空白,将保障民族合法权益、反对民族歧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要求、教职工工作考核、意识形态安全等校本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各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坚持依法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法治是最好的管理,公平是最大的团结。学校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校纪面前没有特权”的理念,摒弃易造成民族隔阂的特殊化、差异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处置校园矛盾纠纷与违纪事件,让各族学生在管理服务、评优评先中感受公平正义。设立每周校长接待日,开放校长信箱,健全学生权益申诉委员会、法律援助机制,畅通诉求渠道,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同时,聚焦生活困难资助、心理健康干预、就业创业帮扶,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有温度的服务,以人文关怀消解矛盾、拉近民族心理距离,让法治刚性与人文柔性在校园治理中深度融合,彰显“我们在一起”特色品牌的育人温度。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升风险防范实战能力。作为地方高校,学校稳定关乎西藏长治久安,关乎地方高质量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关键在人。学校树立“大稳定”格局,加大辅导员、班主任、保卫干部、行政管理人员法治专项培训力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法治研修与案例教学,提升一线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思政工作、化解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校园法治巡查与网络舆情监测机制,依法抵制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言行,守牢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为各族师生撑起法治保护伞。

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法治精神与复合型人才培养同频共振

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学校特殊的历史使命要求培养政治坚定、民族团结情怀深厚、法治意识强烈、专业素养过硬的复合型人才,而非仅掌握技能的“工具人”。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最终要落脚于人才培养质量,将法治理念熔铸于育人全环节。

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培养区域治理法治人才。新时代西藏建设需要大批懂法治、熟政策的基层治理人才。学校将打破学科壁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与优势专业深度融合:法学专业聚焦民族法学、西藏自治区的区域治理法治化、法律实务,培养扎根高原基层的法治人才;教育师范专业强化法治素养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园丁;医学专业融入平等救治、民族团结伦理教育,培养高原健康守护者;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植入法治思维能力,培养具有法治思维能力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者;管理学、工学、网络空间安全、财经学等专业强化课程思政,融入法治与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西藏民族大学培养出的每一名毕业生,无论走到西藏的哪个角落、从事何种职业,都能成为尊法守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时代模范。

强化“大思政”与实践育人,在边疆法治实践中锤炼本领。学校以“立足陕西、面向西藏”的地缘优势,构建“课堂+基地+社会”三位一体的实践育人体系,组织青年学生开展“三下乡”“千师万生边疆行”社会实践活动,以“我们在一起——解决你关心的问题”为主题,利用寒暑假深入西藏农牧区、边境一线、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国情调研,让学生在基层实践中感知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成就,体会法律保障边疆稳定、人民幸福的磅礴力量。在祖国边疆高天厚土的实践中磨砺意志、坚定信念,涵养“关注西藏、走进西藏、爱上西藏”的深厚情怀。

突出就业育人导向,引导毕业生守护民族团结。就业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金石。学校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青藏铁路精神,开展“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赴西藏基层建功立业。组织力量挖掘扎根雪域高原、依法维护民族团结杰出校友先进事迹,邀请优秀校友返校宣讲,以身边事激励在校生,让学生明白学校培养的不仅是行业建设者,更是法治尊严捍卫者、民族团结守护者、祖国领土完整维护者,延续“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干得好”的办学口碑。

深化文化浸润,在法治框架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要求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要求高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西藏民族大学本身就是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各族师生在这里同吃一锅饭、同读一本书、同圆一个梦,这本身就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最直观、最宝贵的现实资源。我们要高擎法治精神的大旗,大力繁荣发展校园文化,坚决打破交往物理壁垒,努力构建全方位精神共鸣育人环境。

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搭建心灵沟通的桥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法定责任,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刚性要求。学校将其作为战略性工程,贯穿育人全流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实现教学、管理、服务全场景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针对一些学生语言基础薄弱问题,开展精准帮扶,举办中华经典诵读、演讲比赛、书法写作等活动,提升语言应用能力,扫除交往障碍,实现“语相通、心相连”,为学生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奠定基础。

构建互嵌式校园环境,打破民族交往的壁垒。互嵌式发展是民族团结的必由之路。学校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深化两校区管理改革,用富有烟火味的管理制度,鼓励和保障不同民族的同学坐在同一个课堂、参加同一个社团、共同参与同一个科研创新项目,他们在朝夕相处的微观互嵌中共同参与活动、共同分享快乐。当不同民族学生其乐融融地分享家乡的特产,在图书馆共同攻克难题,在运动场携手挥洒汗水时,民族团结的种子便在法治与制度的强有力护航下,在他们心底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开花结果,他们就会像“汗血宝(抱)马”(奋斗流汗在一起,血脉相融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万马奔腾在一起)一样奋勇前行。

繁荣校园法治与团结文化,打造民大精神高地。校园文化是滋养学生心灵的土壤。我们将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与民族团结基因,精心策划、定期举办高水平的“我们在一起”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在活动中注重文化的交融创新。鼓励各族学生将藏族锅庄舞与扇子舞、秧歌等同台献艺,将西藏传统服饰与唐装汉服共同展示,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押加、响箭)与现代田径运动同场竞技,引导学生共同编排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校史舞台剧。通过这些具有极强参与感、体验感和艺术感染力的文化浸润活动,不断增进各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个认同”,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民族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对西藏民族大学而言,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实现法治引领与人才培养同频共振,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法治引领与人才培养的同频共振,培养出更多胸怀“国之大者”、具有坚定法治信仰、矢志维护民族团结的新时代戍边人与建设者,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源源不断的“民大智慧”与“民大力量”。

(作者系西藏民族大学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吴绍芬

作者:采守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