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近日,网传重庆巫山发生一起急救误判事件:急救人员到场后未做专业检查即宣告老人死亡,家属后续发现老人仍有呼吸,二次送医抢救后仍不幸离世。事件迅速引发公众热议,不少网友批评急救处置"草率""离谱"。5月11日,重庆巫山县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澄清网传信息多处与调查事实不符。事件真相、责任认定与急救规范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事件发生于巫山县大昌镇长胜村一民宅。5月1日下午3点多,73岁老人邹某某因家庭矛盾服用农药,数小时后被家人发现,家属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监控显示,两名急救人员抵达后在门外停留数分钟便离开。
家属反映,急救人员在当天下午4点多赶到家里,到场沟通后,未进入室内、未开展专业检查,即口头宣布老人已死亡并撤离。家属准备后事时,发现老人仍有呼吸,立即第二次拨打120。老人随后被送往巫山县人民医院抢救,5月5日经救治无效离世。家属认为,医院急救失职与老人死亡存在关联,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巫山县联合工作组通报核实:5月1日15时46分,昌泰中医院接到农药中毒急救呼叫;16时13分,该院派出救护车及两名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家属与邻居告知,老人服药已约4小时、服药量不详。医护人员问询情况后,以"救护能力有限"为由自行离开。18时许,120再次出诊,将老人转至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救治期间,院方多次告知病情并建议血液净化治疗,均遭家属拒绝。5月5日20许,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放弃治疗并办理出院,老人于20时30分离世。
通报同时明确,针对昌泰中医院相关医护人员涉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不负责任延误诊治"的行为,巫山县相关部门已于5月7日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对医院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对于质疑,涉事昌泰中医院回应称,相关人员在诊疗流程、专业判断上存在疏漏,未严格按医疗规范开展死亡判定检查,院内已启动自查。院方承认流程存在过错,但主张该过错与患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
此事引发广泛关注,问题的关键或许在于:老人的离世,究竟是否是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记者综合梳理巫山县通报、患者家属和邻居等表述发现,仍有至少三个疑问待解。
第一,急救人员是否当场宣布死亡?家属称,医护未做任何检查,仅在门外查看便宣告死亡;网传医院说法称,家属告知服药4小时、无需抢救。官方通报未提及"宣布死亡",仅表述为"问询后提出救护能力有限,自行离开"。
第二,急救人员能否以"救护能力有限"擅自离场?危重中毒患者院前急救的核心原则是先处置、后转诊、不放弃。即便现场能力不足,也应立即请求上级支援、联系转诊或开展基础生命支持,而非直接撤离。公众质疑,"能力有限" 究竟是客观条件限制,还是失职推诿?为何未启动分级救治与联动转诊?
第三,院前急救过错与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农药中毒救治窗口期极短,首次急救延误约四五十分钟,是否直接降低抢救成功率?死亡后果是服毒自身进展、家属拒绝关键治疗、急救延误共同导致,还是单一因素所致?责任比例如何划分,仍需专业鉴定。
对于这些疑问,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卢意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院前死亡判定必须遵循心肺死亡标准与国家专家共识,需核查意识、呼吸、循环、瞳孔等指标,经规范抢救后由执业医师作出判断,仅靠外观观察不具备法律效力。死亡医学证明有严格签发与存档流程,属于法定医疗行为。同时,医疗损害因果关系认定通常遵循"多因一果"原则。本案中,患者服毒为基础病因,家属拒绝血液净化、后期放弃治疗,以及院前急救是否延误救治,均可能参与死亡后果。责任划分需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综合判断过错行为的原因力大小。
此次悲剧敲响警钟:院前急救必须标准化、可追溯、严问责。临床死亡判定必须完成脉搏、心电、瞳孔反射等专业检查,严禁仅凭肉眼主观判断。同时,事件也暴露出基层急救体系三大短板:一是人员培训不足,部分急救人员依赖经验而非规范;二是设备配置薄弱,基层救护车缺少心电监护、除颤、快速检测等关键设备;三是监管执行虚化,流程合规检查流于形式,违规成本偏低。
如何补齐短板、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卢意光建议,我国早在2014年已出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法规体系相对完善,关键在执行落地。应健全出车资质、现场处置、死亡判定、全程录音录像等闭环制度,明确医师随车、规范抢救、及时转诊的刚性要求,强化监督问责,让急救真正"救在当下、不走过场"。
截至目前,巫山县官方调查仍在进行,责任认定与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看看新闻记者: 金梅 杨沁雨 陈昱卉
编辑: 陈昱卉 杨沁雨
责编: 金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