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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1954年出生在广州海珠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都是当地工厂的一线职工,每天起早贪黑上班,挣的都是辛苦的血汗钱,一辈子老实本分、胆小怕事,从来没跟人红过脸。家里除了他,还有两个兄弟姐妹,一家人挤在不大的平房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父母整天为了温饱奔波,根本没多余精力管孩子的学习和品行,对他完全是放养状态。

他从小就不是省心的孩子,不爱上学、上课调皮捣蛋,作业从来不写,小小年纪就逃课跟着街上的闲散人员瞎混,染上了一身坏毛病。上学时就经常偷同桌的文具、零花钱,放学路上偷路边摊贩的小物件,长大后更是变本加厉,专门偷工厂仓库的物资、居民家里的钱财衣物,偷到的东西要么换钱挥霍,要么随手丢掉,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行为有错。1974年他就因为多次盗窃,被依法劳教两年,出来后不仅没改过自新,反而觉得坐牢没什么大不了,胆子越来越大。1977年他入室盗窃时,被在家的女工冯丽云当场撞见,他怕事情败露,竟然拿起屋里的熨斗狠狠砸向对方,直接把人砸死,随后仓皇逃跑,因为当时刑侦技术有限,他侥幸逃过了制裁。之后他又因盗窃被抓,被判劳教三年,1982年才彻底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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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在家人的张罗下,他娶了一个本分的农村女子,妻子性格温顺、踏实能干,婚后两人生下一儿一女,凑成一个“好”字。原本以为成家生子、有了牵挂,他能收心好好过日子,可1983年严打期间,他又因盗窃罪行被深挖,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这五年里,妻子一个人在家拉扯两个孩子,照顾年迈的父母,还要承受旁人的指指点点,日子过得苦不堪言。1987年他刑满释放,为了养家,先是跟着别人做装修木工,扛板子、刷油漆,干的都是体力活,可他嫌累嫌赚钱慢,干了不到半年就不干了,后来凑钱买了一辆小货车,跑起了短途运输,平时帮人拉货、送货,收入还算稳定。

可安稳的生活并没有唤醒他的良知,他私下里疯狂沉迷色情、暴力凶杀录像,尤其痴迷模仿所谓的“雨夜杀手”相关影片,内心变得越来越变态。他开始半夜潜入居民区、工地宿舍,偷女性的内衣、内裤、胸罩,短短几年时间,偷来的贴身衣物就攒了上百件,他把这些衣物藏在家里,甚至对着衣物发泄变态欲望,后来觉得不过瘾,又把目标对准了单身女性。1990年2月,他在广州新洲路段,以顺路拉人为由,骗一名番禺女青年上了自己的小货车,开到偏僻路段后想要实施侵犯,女孩拼命反抗,他直接用手掐住女孩脖子,直到对方没了呼吸,随后奸尸,再把尸体抛到路边草丛。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事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觉得刺激,从此彻底走上不归路。

1990年到1994年这四年间,他专门挑夜晚、雨夜,在广州天河区、火车站、城郊结合部转悠,专挑独自出行的外来打工妹、单身女性下手,以拉货、顺路送人为借口骗上车,开到黄埔、芳村等偏僻无人的地方,先实施强奸,再残忍杀害,为了不留下证据,还把受害者的隐私部位切割下来,用福尔马林泡在玻璃瓶里做成标本,每次作案后,他都会拿出专门的本子,一字一句详细记录受害者的年龄、外貌、穿着,以及自己作案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甚至把这些当成自己的“战绩”炫耀。他把这些罪恶的物品,全部藏在家里阁楼上锁的密室里,平日里在家人、邻居面前,他伪装得极其完美,每天按时出门跑车,回家帮着妻子做家务、陪孩子写作业,说话和声细语,邻里都觉得他是个顾家的好男人,谁也想不到,这个看似普通的货车司机,背地里是残害十几条人命的恶魔。

1994年9月19日,他像往常一样,在路边骗了湖南来广州打工的女子黄艳红上车,开到偏僻处准备作案时,黄艳红拼命反抗,随后找准机会假装被掐晕,趁他放松警惕时跳车逃跑,一路跑到附近派出所报警,清晰描述了他的长相、穿着和货车信息,警方根据线索,当天就把罗树标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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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被抓进看守所的前两个月,罗树标态度极其顽固,抱着极强的侥幸心理,面对民警的审讯,要么一言不发、低着头装傻,要么胡搅蛮缠、拒不承认任何罪行,甚至对着民警叫嚣,说警方没有证据抓他,要求立刻放他走,全程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眼神里全是冷漠和嚣张,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犯下的是滔天大罪。他在看守所里,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表现得异常平静,仿佛自己只是被误抓,完全没有对受害者、对受害者家属有半点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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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警方彻底搜查他家,打开阁楼那个上锁的密室,把搜出的上百件女性贴身衣物、十几个泡着人体器官的玻璃瓶、三本写满作案细节的日记、还有作案用的绳索、刀具等全部摆在他面前,再加上精准的DNA比对结果,所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他才瞬间慌了神,脸上的淡定彻底消失,瘫坐在椅子上,再也没法抵赖,只能一点点交代自己四年间的全部作案过程。但即便如实供述了,他说话的语气依旧平淡,就像在讲述一件和自己无关的小事,说到杀害受害者的细节时,没有丝毫停顿,没有露出半点心疼、后悔的神情,连一句“我错了”都没说过,完全看不出真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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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等待审判的大半年时间里,他每天按部就班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没有闹事、没有申诉,看似配合,实则内心毫无波澜。他从来没有主动向民警表达过对受害者的忏悔,没有写过悔过书,也没有提起过自己对不起那些被杀害的无辜女性,更没觉得自己的行为毁了十几个家庭。偶尔提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也只是担心自己死后,家人没法生活,完全是出于自私的考量,不是因为愧疚而悔改。

1995年1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检察官当庭出示所有犯罪证据,受害者家属的哭诉声传遍法庭,可罗树标全程低着头,面无表情,既没有反驳,也没有向受害者家属道歉,面对故意杀人、强奸等多项罪名,他全部认可。法院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罗树标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他没有上诉,不是因为知错认罪,而是知道自己罪行太重,上诉也改变不了结果,只是认命接受死刑的结果,依旧没有半点悔改之意。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前,法院会依法通知罪犯的近亲属,安排会见。根据当时的办案记录和公开信息,罗树标的父母在他案发被抓后,因为承受不了儿子是连环杀人魔的打击,急火攻心,在庭审前就已经相继离世,所以没办法通知、也没办法到场会见。他的兄弟姐妹,在得知他犯下的滔天罪行后,觉得无比耻辱,觉得他丢尽了家人的脸面,害全家人都被街坊邻居戳脊梁骨,心里对他充满了怨恨和失望,即便接到了法院的通知,也坚决不愿意去看守所,见他最后一面,彻底和他断绝了关系。

法院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正式告知罗树标第二天将执行枪决,让他做好最后的准备。得知这个确切消息后,之前一直故作镇定的他,瞬间被恐惧彻底击溃。他前一晚整夜没合眼,坐在看守所的床上浑身发抖,脸色惨白得像纸一样,不停冒冷汗,连喝水的手都在哆嗦,嘴里反复念叨着“我不想死”,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和顽固。第二天法警来押解他时,他双腿彻底软了,根本站不起来,完全是被法警一左一右搀扶着才能往前走,走路的时候脚步虚浮,头一直低着,不敢看任何人,被死亡的恐惧彻底包裹。

1995年1月20日,罗树标被法警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临刑前,他全程佝偻着身子,浑身控制不住地颤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没有留下任何遗言,没有对受害者家属说一句道歉,更没有对自己的罪行做出任何忏悔。随着一声枪响,这个残害了十几条无辜生命、毁掉十几个家庭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他被执行枪决后,尸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他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因为他的罪行,在老家彻底抬不起头,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骂作“杀人犯的家人”,为了躲避流言蜚语,为了让孩子能正常生活,妻子带着儿女远离了广州,隐姓埋名去了陌生的城市,从此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一辈子都活在罗树标带来的阴影中。他的兄弟姐妹,也各自搬离了原来的住处,和他彻底撇清关系,再也不愿提及这个罪孽深重的亲人。

其实回顾罗树标的一生,他的罪恶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从小恶一点点积累,最终演变成无法挽回的滔天大罪。他从小小偷小摸时,父母没有及时管教,让他觉得犯错不用付出代价;他一次次因盗窃入狱,却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在不良信息的侵蚀下,内心变得越来越变态;他成家生子后,明明有机会改过自新,却被内心的欲望吞噬,最终沦为杀人魔。更让人愤怒的是,他从被捕到执行死刑,自始至终都没有真心悔改,他的认罪只是迫于证据压力,他的害怕只是面对死亡的本能恐惧,从来没有对逝去的生命有过敬畏,从来没有对受害者和家属有过愧疚。

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一个醒,首先,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道防线,绝对不能忽视,孩子小时候出现小偷小摸、品行不端的问题,家长一定要及时制止、严厉管教,不能觉得是小事就放任不管,小错不纠,终会酿成大错,毁掉孩子的一生。其次,人一定要远离不良信息,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色情、暴力的内容会扭曲人的心智,一旦被欲望控制,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害己。再者,无论男女,都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单身女性,夜晚尽量不要独自出行,不要轻易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要去偏僻无人的地方,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找准机会及时求救、逃脱。最后,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更是值得敬畏的,任何人都不能为了一己私欲,伤害他人的生命,只要触犯法律、残害无辜,不管伪装得多么完美,最终都会被揭穿,必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还会连累家人一辈子活在阴影里,永远都无法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