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事,我开始接广告了,今天早上发了一篇广告文。其实很久之前就有人联系我询价,但我会先看内容。之前的都太“刑”了,不敢接。

今天的是一个考研的广告,想了想劝人学习提升终归相对好一点,并且确实也有点钱所以就接了。以后但凡我没标注“原创”的都是广告,希望大家理解和谨慎。声明完毕,开始正事。

最近在民航资源网看到一个事,美国西南航空(Southwest Airlines)的一个乘务员Charlene Carter,2017年因为给工会主席发私信质疑工会会费的使用方式,几周后被公司开除。

她不服,告了。前后打了几年,结果是西南航空最近终于赔了她大约646万人民币,而且更离谱的一件事——她回到西南航空继续当乘务员了。

我给好些民航人做过劳动诉讼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我知道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确实是一个可以主张的选项,但是我在实务中很少有人在和公司闹到诉讼之后还真心以及真能回去继续飞的(技术性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

我们这行都知道,当员工跟公司开始走法律程序的时候,这段关系基本也就凉了。就算你赢,就算公司赔了钱,你再回到基地、回到那个部门、回到航班上——你会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呢?

所以我们这边,有乘务员跟公司打官司的。但不管输赢,回去上班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要么拿一笔钱走人,要么被磨到自己辞职。公司不明着赶,但整个环境会把她挤出去。

所以Carter能回去继续飞,并且愿意回去继续飞,这背后是有点东西的,这个东西我还真找到了一点。

反报复条款真的写在他们的法律,敢整她的主管会被单独告;公司的HR按流程处理晋级的事,部门给她正常排班,手册规定怎么写就怎么做,领导没多少主观发挥的空间;但最关键的不是前两样,是第三样——她的同事们。同事大概率不会因为她告过公司就特别对待她,因为他们不把"告公司"等同于一些其他象征意义上的东西。

我想起来几年前的一个事,当时有个认识的乘务员跟公司打劳动仲裁,事情其实很小,就是小时费和年休假的补偿费算错了,在公司申诉后不处理。

仲裁下来她赢了,拿到了补发。仲裁结束后她回去上班,三个月之内就主动递了辞呈。

其实这些年我身边有不少民航圈里很能干的——有飞行、有空乘、有机务——因为跟公司起了摩擦,最后都是自己走的。不是被开除,是被挤走或者劝退。

挤的方式还挺文明:永远晋不了级、拿不到培训名额、航班永远飞最差的。任何一条拎出来都没法充分证明什么,但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其实西南航空这个案子吧,我觉得就是个双面镜。

一面照出一个成熟的劳动关系系统大概长什么样——员工能告、能赢、能回来,回来之后还能接着飞,飞得还能和以前一样。

另一面照出我们这边真正卡住的那一层:不是法律、不是制度、不是HR手册,是那个"告过公司的人就不该再混这个圈子"的默认共识。

法律好改,流程也好改,但最难改的永远是那条没写出来、大家却都在遵守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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