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驾驶电动自行车

还是驾驶摩托车

上路行驶

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近日,惠东交警联合多部门

开展“电摩”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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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镇建道办、黄埠星辰志愿者服务站,打破以往设点“摆摊”的固定宣传模式,采取流动宣讲、边走边宣的方式,走进下圩广场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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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交管大队警员、建道办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们兵分多路,灵活穿梭于广场周边的人流与车流之间,趁群众停车休息或进出广场的间隙,递上宣传单张,详细讲解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部分“带了头盔却没戴”或“戴了却没系紧”的骑乘人员,警员当场进行劝导,并手把手教学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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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100余人次,派发宣传单张100余份,这种“即停即讲、即劝即走”的流动宣传方式,不仅最大限度减少了对群众出行的影响,也赢得了现场群众的认可与配合。

惠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电摩”驾驶人

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

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安全文明骑行

来源:惠州交警

编辑:钟豪

一审:古志勇 二审:陈 畅 三审:吕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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