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股份公告,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河北长青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近日收到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需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1747.32万元及利息,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目前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