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点,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后院,灯光微黄。一辆装满水果的三轮车静静停在那里,旁边站着刚被依法拘留的嫌疑人李某。几个小时后,车厢空了,李某看着手机里卖水果的钱,眼神中满是感激与后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温情的一幕,发生在案件查处的深夜。

5月7日,富兴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经过不懈努力,5月8日22时许,嫌疑人李某被成功抓获归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案件办结,嫌疑人被羁押,法律的刚性在这一刻得到充分体现。然而,执法的脚步并未止步于此。

凌晨1时许,副所长杨元科出警回到所里,经过后院时发现停着一辆三轮车,上面堆满了新鲜水果。

最后了解到:李某是一名水果摊贩,孤身一人在贺兰卖水果维持生计。

可是,人被拘留了,这一车水果该怎么办?杨元科心中涌起阵阵担忧。

“@所有人,嫌疑人马上要被拘留了,这一车水果等他回来就放坏了,大家有没有人想要水果的,帮忙给消化点。”杨元科当即向工作群内的同事们倡议道。

随后,民警刘国权将李某带至院内,开始组织大家购买水果。称斤、算账、收钱,整个过程井然有序。民辅警们你三斤、我五斤,不一会儿,一车水果全部被买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某看着空空荡荡的车厢,激动地向在场的民辅警连声道谢。

他感慨地说:“我犯了错,接受处罚是应该的。没想到民辅警还替我想着这些水果,真的谢谢你们。”

违法必究,法外有情。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既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又展现了执法者的人性关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为自身违法行为承担后果。但执法的目的不是冷冰冰的惩罚,而是通过公正文明的执法,让当事人真正认错悔改,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

贺兰县公安局富兴街派出所民辅警用一次简单的“买水果”行动,诠释了“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的理念。

正是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让法治的根基在一点一滴的温情中更加牢固。

来源:平安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