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为撑面子、贪图刺激
私拿亲友车钥匙
结伴轮番飙车炫技
心存侥幸漠视法规
遭群众举报后
被公安交管部门迅速查获
5月2日凌晨,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客车在进城大道十里春风小区路段“飙车炸街”,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查处。
接报后,大队协同县公安局研判中心开展查缉工作,快速锁定违法当事人王某、罗某等4人。民警将4名当事人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处理,4人对炫技飙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王某、罗某等4人都是未成年人,且尚未取得机动车证驾驶。
据王某称:5月2日凌晨,偷拿表哥车钥匙,将车开出门,约上朋友罗某等3人一起,行驶至进城大道十里春风路段,4人轮流驾驶飙车炫技。
事后4名当事人陈述,也知道无证不可以驾驶机动车,但为了追求快感与刺激性,觉得在同龄人中驾驶小客车很有面子、很炫酷,认为深夜没有民警执勤,便心存侥幸的飙车炫技了。
民警联系到4名少年的监护人一同到大队接受处理,对4名未成年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监护人切实尽到监护职责,避免让未成年孩子无证驾车,杜绝炫技飙车等危险行为。
最终,交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罗某等四人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风险有多大:
1.无知无畏,无法应对突发情况: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2.心智不成熟,易开“斗气车”: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容易盲目追求“速度”“炫技”。
3.成群结队,事故后果加倍: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邀请其他未成年人朋友一起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后果加倍。
未成年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1.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
2.遵守红绿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交通出行各行其道,文明礼让安全出行。乘坐汽车系好安全带,已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乘坐电动自行车也要按要求戴好安全头盔。
3.牢记“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货车,拒绝乘坐“黑校车”、无牌无证、超员等车辆。
家长务必做到:
家长务必重视孩子出行安全,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勿让未成年的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培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守法观念,不要鼓励、纵容孩子的违法之举!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宁业琛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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